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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史党建的前沿问题 苗佳瑛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最近,北京市委党校北京党建研究基地、政治学教研部、校刊编辑部和科研处联合举办了2006年第6期学术讲坛。主题为“党史党建前沿问题”。本次讲坛的主讲人是中共中央党校博士生导师郭德宏教授和梁妍慧教授。

梁妍慧教授首先做了题为“当前执政党建设研究的对象和几个基本问题”的报告。她认为,今天,执政党建设的研究对象应该主要是以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这两大战略任务为主要内容。执政党建设的基本问题主要是要正确处理好三种关系即:执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党政关系);执政党与群众的关系;执政党党内关系(执政党自身建设)。

关于党政关系问题,1987年党的十三大做出的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举措,即实行“党政分开”,以期通过党政职能的明确界定、划分,使党政各司其职,来解决领导体制中的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这是在党政关系问题上的巨大进步。但是,实践中出现的“党政分设”、“党政切割”式的所谓“党政分开”,并没有达到党政职能分开的改革初衷,所产生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机构人员分设,造成职数太多机构重叠,难以协调,效率低下。二是职能不清运行紊乱。如党委与人大的职能不清。党委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和人大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如何划分?如何操作?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十六大以来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使我们得以站在全新的理论高度重新把握党政关系问题。第一,党政关系不应该是一种上下级式的行政组织关系。第二,党政之间的制约关系要靠法律和党规(或条例)来规范。而法律和党规(条例)制定的依据又是根据权力运行规律来决定的。权力运行规律一般应包括:民主授权、分权制衡、公民监督等等。在实践中要积极探索这种关系实现的方式与体制。首先,党的干部要依法进入人大和政府体制内,通过党员干部贯彻党的意图、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健全人大制度来体现党的领导;其次,党的干部进入人大和政府要符合法律和党规(条例)程序,避免随意性和人为化。

关于党群关系问题,要正确认识政党是民众参与政治的工具。在执政的条件下,执政党要更多体现“整合的工具”的职能。只有这样,执政党才能获得尽可能多的公众的支持。

关于党内关系问题,一是党的自身改革的方向:要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过度集权型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向民主型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转变;二是现阶段发展党内民主的突破口:第一,要在结构和要素方面,由过去的组织本位、领导主体向党员本位、党员主体转变,核心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实施。第二,在结构运行方面,要发挥党的代表大会这一党内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以及各级全委会的作用。

郭德宏教授谈了当前党史研究的几大趋向:一个趋向是向党建靠拢,与党建相结合,党史要为党的建设服务。党史里面有党的自身建设史,通过研究自身建设史为加强党的建设服务。这个问题我们过去重视不够。第二个趋向是当前党史研究更加注重学术化、实证化研究。过去党史研究仅仅重视价值判断。价值判断是必要的,但要建立在实证研究基础上。现在研究党史,首先要重视实证研究。要讲清历史是什么?基本事实要搞清楚,然后进一步分析为什么?在这个基础上作出价值判断。如果史料是虚假的就站不住脚。现在出的党史书,学术味越来越浓,实证味越来越浓,科学性也越来越强了。另外在研究方法上,重视个案研究、口述式研究。这种研究显得历史是活的,而不是死的,是一个整体,而不是一个断断续续的片面。这种研究才有深度、有新意。郭德宏还就当前党史研究的一些热点问题,如对陈独秀评价的研究、红军长征中一些问题的研究、延安整风运动的研究、抗日战争中一些重要问题的研究、抗美援朝战争的研究等介绍了最新的资料和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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