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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年代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探索 张富良  
 

80年代以来,党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探索的历程中,重视对“三农”问题的探索,党在农村改革中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形成了一系列比较成熟的农村改革政策和措施,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农村面貌的改善和农民生产生活的改善,总结新时期我国农村建设的基本经验,有利于加快推动当前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981年11月,国务院领导人在《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今后经济建设的方针》的报告中,就号召全党带领和团结亿万农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强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首先抓好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1987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决议号召全党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要求农村各级领导,全面理解新时期农村政策的精神,进一步动员起来,巩固和扩大改革的成果,促进农业生产,为争取农村经济的新增长,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1992年3月,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报告》,要求各地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合理利用农村富余劳动力,为农业生产上新台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相应的资金,实现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细胞,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党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最重要载体。建设新农村,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这既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中央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党组织是关键。党的基层组织,是党领导和执政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1991年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1994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指出,全国农村几百万基层干部,是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完成各项任务,团结带领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要求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使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把亿万农民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凝聚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力量,推进农村改革的深化、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同年召开的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发表题为《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到新水平》的讲话。还指出新一代农村青年朝气蓬勃,开拓进取,是农村社会力量中最活跃、最有生气的一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希望所在,也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希望所在。要密切联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对他们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和形势、任务的教育,进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的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不辜负党的期望和农民群众的信任,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央要求各地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1982年11月,全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加强对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农村基层干部和共产党员经过整党整风,能在开创农村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中起模范作用。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切不可一手硬一手软。”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强调指出:要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1998年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是:在经济上,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在政治上,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文化上,坚持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总结80年代以来的新农村建设,我们取得了一些基本经验,主要有:从土地承包入手,解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度基础;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夯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组织基础;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丰富和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基础;实行多予少取放活政策减轻农民负担,拓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群众基础。正是因为这些基本经验,新时期我国的新农村建设才取得了巨大成就: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人下降到2004年的2620万人,下降比例高达89.5%。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6元增长到2004年的2936.4元,增幅近22倍,人均年增107.8元;而这一期间农民生活消费支出也从1978年的116.1元增加到2004年的2184.7元,增幅18.8倍,年增79.6元。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67.7%下降到2004年降至47.2%,且将继续呈下降趋势。涌现出了一批诸如河南南街村、江苏华西村北京韩村河村、窦店村、大营村;浙江省萧山区航民村;江苏太仓市太星村;河北唐山半壁店村;河南新乡刘庄村;山东兖州小马青村等新农村的典型。这些典型村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重村庄的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建设;培育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但是,我们也要实事求是地看到,这些基本经验都是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取得的,因而,就整体来说,广大农民没有共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农业发展滞缓,农民增收难,农村发展制约性因素增多,长期形成的工农失调、城乡失衡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观,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改变,有些方面还在加剧。主要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扩大之势;农村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严重滞后;农村居民没有享有相应的改革成果。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由1978年的2.6∶1,扩大至2004年的3.2∶1。如果将城市居民享受带有很大福利成分的住房、医疗、教育、交通以及公共服务计算在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高达5∶1或6∶1。实际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上述情况还要严重。目前全国有一半的村没有通自来水,60%以上的农户没有用上卫生的厕所,近7000万户农民的住房需要改善……而诸如烂泥路、臭水塘、垃圾堆等,在农村还远未得到根治,占全国总人口近60%的农村居民仅享用了20%左右的医疗卫生资源,九成左右农民是无保障的自费医疗群体。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党和政府为解决“三农”问题陆续出台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不同程度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基本上属松绑和减负范畴,没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其症结仍在于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没有得到根本调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没有得到彻底打破,农村难以得到城市文明和工业文明的辐射带动。一些关系长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特别是农村发展的规划问题、机制问题、途径问题、组织保障问题,以及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职能转变问题,都亟待我们从整体上去研究和解决。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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