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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里的公民权利 徐迅雷  
 

全国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达1656亿元,运用率仅58%;公积金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仅占在岗职工人数的58.4%!这里的两个58%,清晰地说明了两个问题:前者让钱成了死钱,没有升值只有贬值,没有派上用场却给腐败创造了机遇,以致违规金额高达70多亿元;后者说明还有数量巨大的在岗职工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而这些本来是他们应有的福利待遇,实际上被他人无形地、轻易地占有了。

公积金的构成,通常是公民个人工资里扣一点,然后单位里按比例缴一点,许多人认为,单位缴的那一部分是“公家”给的。其实谁都没有想一想,所谓“公家”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是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地上刨出来的吗?更不是。它们是一个个工作中的公民自己创造的,也就是说,“公家”缴的那部分钱也是公民自己创造的财富,只是这部分财富资源的配置形式和管理方式不一样罢了。

在公积金的管理层面,必须摆脱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不要将公积金仅仅当成“公家”的钱来管理,而要当成“百姓”的钱来管理和使用。如此一来,就得监管透明化:大的盘子要让百姓知道,资金增值的方式和收益要让百姓知道,收进来多少用出去几何要让百姓知道。唯有这样,百姓才能成监管“自己的钱”的一分子,而不是由几个管理者暗箱操作就算数。同时,公积金也就不会轻易沦为腐败者口中的“唐僧肉”。

(2006年4月26日《江南时报》徐迅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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