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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发展:区域差异与宏观政策调整 周满生  
 

自2000年中国“十五”计划实施以来,中国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到2005年,全国实现“两基”的地区人口覆盖率超过95%,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4%左右。农村教育置于“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中央政府出台了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重大决策措施,加强了农村教育。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呈典型的二元结构,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城市和农村之间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往往相差几个经济发展阶段。在一定时期内,承认这种差别,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是因地制宜发展各地教育事业的现实选择。然而,教育作为促进现代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的先导和基础,其发展差距的程度比经济发展更为严重时,将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构成威胁。因此,努力缩小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协调发展成为新时期我国教育政策调整的重大命题和基本导向。

一、中国教育发展区域差异和差距拉大的主要表现

1.地区差异

我国各地区之间教育发展存在显著的差异。根据蔡昉等对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全国按照教育水平的差异可以分为5类地区:

第一类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和天津,是全国受教育水平最高的地区,文盲比例低于6.5%,初中人口比重高于67%, 而大专以上的人口比重高于9.4%;

第二类地区是东部省份、除安徽以外的所有中部省份,以及西部的新疆和陕西。这些省区的文盲比例在5.1%—11.6%之间,初中以上人口比重在48.2%—62.8%之间,大专以上人口比重在2.5%—6.6%之间;

第三类地区是西部的四川、重庆、宁夏和华东的安徽。这些地区的文盲比例在8.9%—15.8%之间,初中以上人口比重在42.7%—47.3%之间,大专以上人口比重在2.4%—4.2%之间;

第四类地区是西部的云南、贵州、甘肃和青海。这几个地区的文盲比例在15.4%—25.5%之间,初中以上人口的比重在31.7%—39.8%之间,大专以上人口比重在2.1%—3.6%之间;

第五类地区是西藏,文盲比例达到47.25%,初中和大专以上人口比重仅为12.65%和1.45%,为全国最低。

义务教育是公民应享有的基本受教育权利,我国不同省区之间的入学率和完成率依然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以1994―2003年的“普九”实施情况为例,在全国29个地区(海南包括在广东、重庆包括在四川)中达到和超过85%的只有9个地区,超过90%的有上海(98%)、北京(95%)、浙江(94%)、福建(91%)5个地区,而最低的4个地区西藏(24.5%)、贵州(54.2%)、广西(64.8%)和云南(65.1%)还不足70%。

西部地区实际上近年来一直是我国教育发展战略实施的重点和难点地区。至2004年底,全国尚有368个县(不含兵团农场)未实现“普九”,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占83.79%,其中贵州、广西、四川、云南未“普九”县数均超过35个,贵州最多有47个,占12.77%。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区域性差异,还表现在办学条件存在较为明显的差距,进而间接反映出教育质量方面的差距。表现为:优质教育资源分布极不均衡,西部地区初中辍学率较高,专任教师偏紧,高学历教师比例偏低,校舍与仪器设备条件较差,与东部地区存在显著差距。

2.城乡差异

我国存在着城乡二元制的社会经济结构,城乡人口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方面,尤其城乡人口在享有的教育服务方面差异显著。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人力资本存量上农村远远落后于城市,我国文盲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 年我国农村劳动力人口(15—64岁)人均受教育年限为7.33年,比城市10.20年低2.87年,差距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劳动力中具有高中及以上受教育水平的人口比重相对偏低。巨大的文盲人口是我国农村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摆脱贫困、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巨大障碍。

二是城市与农村学校在办学条件方面的差异。目前,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总体水平还较低,部分地区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城乡中、小学办学条件差距有扩大趋向。2004年安徽、甘肃农村“小学数学自然实验设备达标学校比例”呈下降趋势,与城市小学的差距分别由2003年的26个百分点和17个百分点拉大至29和22个百分点;辽宁、云南、陕西农村“具有本科学历初中教师的比例”与城市初中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分别由2003年相差40个百分点、41个百分点和40个百分点拉大至43个百分点、44个百分点和43个百分点。

三是在教育事业发展中,高中教育阶段的发展农村与城市的距离有拉大的趋势。在城市中,普通初中的升学率从1999 年的55.38%升高到2002年的74.24%, 提高了将近19个百分点;但是在农村地区,该升学率从18.58%提高到28.27%,提高了不到10个百分点。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普通高中仍然是进入普通高等学校的主要途径。城乡升学率的差异说明,高中发展的瓶颈问题在农村更加严重,而高等学校扩招带来的机会主要使城市人群受益,城乡之间历史上由来已久的严重的后义务教育阶段的发展差距因此有更加扩大的趋势。

3.教育差距大于经济差距

经济是教育发展的基础。许多研究表明,我国许多教育经费指标的地区差异均大于经济指标的地区差异。

根据袁振国主持的“十五”国家重点课题“缩小差距——中国教育政策的重大命题”研究,以东部三个地区北京、天津、上海和西部五个地区广西、贵州、云南、甘肃、青海1995年到2002年农村、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平进行比较,发现无论是地区间还是城乡间的消费水平差距都在不断拉大,而教育经费数据表明地区间城乡间教育差距比经济数据的差距拉得更大。以居民消费支出与教育支出的比较为例,从地区差距看,东部三市与西部五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的差距从1995年的2.8倍扩大到2002年的3.73倍;东部三市与西部五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的差距从1995年的1.4倍扩大到2002年的2.29倍;从城乡差距看,东部三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的差距从1995年的1.9倍扩大到2002年2.34倍;西部五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的差距从1995年的3.7倍扩大到2002年3.82倍。东部三市与西部五省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支出的差距从1995年的3.71倍扩大到2002年的3.88倍;东西部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支出的差距从1995年的1.44倍扩大到2002年的1.97倍;从城乡差距看,东部三市城乡居民人均教育支出的差距从1995年的1.87倍扩大到2002年2.97倍;西部五省城乡居民人均教育支出的差距从1995年的4.73倍扩大到2002年5.80倍。同期教育支出的地区和城乡差距明显大于整体消费支出的地区和城乡差距。

二、我国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与改革政策分析

我国地区与城乡之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异无疑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既与历史原因形成的发展差距相关,也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客观存在的城乡差别、地区差别、阶层差别相关,同时也涉及到公共财政体制不健全、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等制度性的因素。从教育投入角度讲,这种差异和我国公共教育财政体制的根本特点密切相关。我国公共教育财政体制总的来说有两个特点。

第一,基础教育的管理体制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也就是说,基础教育资金的支付和统筹责任主要由县级政府承担。

第二是多元化的教育筹资体制。根据《教育法》,我国教育实施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这种体制是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建立起来的。由于多元化的筹资体制,非政府来源的经费在我国教育财政中扮演了十分重要,而且是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如2002年,全国教育经费中预算内拨款仅占56.83%。在过去的20 年中,我国越来越依赖于非政府拨款性的教育收入,政府通过预算内拨款提供了超过3/4的教育经费,预算内拨款所占的比例在1980 至2002 年之间下降了21个百分点。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我国政府的教育支出一直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也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到2004年,教育财政性经费占我国GNP的比例仅为2.79%,距离4%目标仍有相当大的差距。政府对教育部门投资不足导致各级教育面临严峻挑战,其后果是对包括学费在内的非政府经费的强烈依赖,而这进一步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公平问题。

目前国家已有的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分配均等化的政策和措施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农村地区贯彻实施“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伴随农村税费改革加大教育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减少农民教育负担。二是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地方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这些专项经费有比较明确的目的性,那就是提高教育的公平性。

到2003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拨款达到了1094亿元,比1999年的533亿元增加了一倍多,占当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80%。表明中央政府在基础教育财政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促进我国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的政策展望

政府作为维护和促进教育公平的社会主体,在减少教育差距、增进公平上承担主要责任。“十一五”期间政府以逐步纠正缩小教育差距作为工作的重点。

1.实行投资于人的战略,把发展教育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点领域

人力资源作为支撑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第一资源,要求把更多的资金投向科技、教育和人才的培养。2000年以来国家高等教育布局开始向西部地区倾斜,推进了高校区域布局结构的改善。在国家重点支持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政策的指导下,西部地区高等学校数由2000年的249所增加到2004年的409所,改变高校设置在发达地区和大城市过于集中的状况。“十一五”期间,将继续加强对中西部地区教育的支持,教育部和西部每个省区重点共建一所大学;支持每一个地级市建设一所高等院校;推进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的教育对口支援以及职业教育的对口协作,缩短城乡和东、中、西部之间的教育差距。

2.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体制

2005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其核心内容是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即从2006年起,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全面支持农村率先实现基本的免费义务教育。新机制的建立,标志着农村税费改革进入了以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配套改革新阶段,农村教育已明确成为各级政府的责任,特别是以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为主的投入来源与结构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和稳定增长。此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还要求把城市和农村教育的发展规划、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统筹起来,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切实保障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权,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也是统筹城乡教育的重要内容。

3.实行积极差别待遇政策,切实解决贫困地区的教育贫困

在我国2004年底还未“普九”的368个县中,相当一部分是国家重点扶贫县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办学条件相当差,师资总量不足,学历层次不高,校舍紧张成为未“普九”县义务教育攻坚的难点所在。

许多国家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的经验是,把物质或经济极为贫乏和不利,须优先予以改善以有利于教育机会均等实现的地区列为“教育优先区”(EPA),政府应积极介入,通过增建校舍、加大财力支援、培养师资、改善设备等方式,尽快改善这些地区的学校和社区环境。这种“优先发展区”与“积极差别待遇”的政策,对我国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政策有很大的启示。我国目前采取中央和地方共同支持的办法,在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和少数民族地区设立“教育优先发展区”,制定具体可操作的优惠措施,从政策、投入经费、人事等方面实行补偿和倾斜政策,以超常规发展的模式缩短其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进而缩短与东部发达地区教育发展的差距,实现国民教育的协调和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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