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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进展和重点任务(上) 范恒山  
 

□范恒山

中国改革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人类社会最引人瞩目的伟大事件之一。改革不仅成功实现了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转变,而且带来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改革不仅改变了中国,也深深地影响了世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国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改革使政府行政管理呈现出新的风貌,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国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需要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用更高技巧,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

一、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成就

1978年以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展开,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我们推行了政企分开、行政审批制度创新、政府机构改革、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调整、行政法制建设等一系列改革,实现了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转变。其成就,大体表现为五个方面的“变化”:

管理理念发生变化,行政基点走向科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不断深化,与计划经济和特定意识形态相联系的不科学的管理理念得到矫正,政府行政管理的着力点实现了重大转变。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提出与贯彻,进一步实现了行政基点的公正、全面与务实。最重要的是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改变了国有经济是公有制的唯一形式和社会主义的正宗经济成分的观念,政府从单纯服务于国有经济转向服务于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经济成分。二是改变了发展就是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速度决定社会主义发展程度的观念,政府从致力于抓GDP增长速度转向抓经济质量、效益的提升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这种变化推动了体制和政策上的一系列调整和改革:积极拓展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逐渐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健全法律法规、放宽市场准入、改革审批限制、完善服务体系、消除政策歧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改善经济结构,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推动建立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完善体制并增加投入,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些调整和改革,带来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崭新局面。

管理范围发生变化,政府职能渐趋合理。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府包揽一切是改革前政府管理的显著特点,政府既担负着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又承担着国有资产所有者的重任;既执掌着宏观管理和经济调节的权力,又直接从事着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角色错位、职责混杂,产生了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因此,调整政府管理范围、规范政府管理职能成为改革的重要内容。主要的,一是推进放权让利,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企事业单位的自主权,把不宜由政府管理的事务逐渐交还给企事业单位;二是推进政企分开,实现政府部门同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脱钩,同时,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三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调整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努力实现政资分开,减少政府部门通过资产纽带对企事业单位的直接干预;四是推进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和政绩考核机制改革,通过完善选拔考核标准和方式,促进政事企分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这些改革使政府管理的范围得到了积极的调整,从宏观微观都管、大事小事都抓转变到主要从事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从直接从事和干预具体经济活动转变到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创造市场机制充分而健康地发挥作用的环境条件上来,从不计代价单纯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转变到促进经济速度、质量、结构与效益的有机结合,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上来。

行政方式发生变化,管理手段不断完善。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手段,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中,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一直被摆放在重要位置。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是缩小行政审批范围,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国务院各部门先后三次取消各类审批事项达1806项,占总数的50.1%,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取消审批事项22000多项,占原有审批事项总数的一半以上。与此同时,创新审批方式,更多地运用核准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项目管理;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揽子或“一条龙”审批服务,积极发展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审批;强化行政审批后续管理,通过责任追究、检查评估等手段,防止反弹和复归。二是完善宏观调控方式。从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调节转向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并用,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坚持经济手段为首选、法律手段相配合、行政手段作补充;从主要是依靠指令性计划调节转向计划手段、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的有机结合、协调运用,而计划手段主要体现为指导性计划、预测性计划、方向性计划和政策性计划。三是强化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政务公开,凡关系国计民生、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和管理事项,充分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意见,积极探索建立重大问题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把管理和决策的过程变成充分发扬民主和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过程。

行政基础发生变化,政府行为日益规范。行政基础的合理性直接决定政府行政行为的合规性。这些年,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着力优化行政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是不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努力完善规范行使政府职能的组织基础。机构臃肿庞大、重叠交叉必然导致行政职能的宽泛繁杂,必然导致政府对企事业单位的盲目而直接的干预,也必然导致政府部门间的摩擦和掣肘。自1982年以来,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总体原则,中国相继进行了五次力度不同的政府机构改革。这些改革,强化了从事经济调节监管、社会管理服务的机构,减少了部门间的职责交叉,精简了政府工作人员的数量,有效地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行政效率的提高,从而不同程度地规范了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二是不断完善行政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规范履行职能的法制基础。鉴于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法规基本空白、行政指令主宰一切的状况,建立完备的法规体系约束政府行政行为,虽极具难度但又十分必要。这些年来,政府行政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国家陆续颁布了一些关于政府部门行政权限、行政程序和行政责任的法律规范,特别是在200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这些法规的颁布实施,既为政府施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又有效地规范了政府的管理职能和行政行为,为全面依法行政和从严治政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干部素质发生变化,行政能力有效提升。行政人员的素质,特别是行政领导干部的素质,不仅直接关系到行政行为的合理程度,也决定着行政能力和效率的层次水平。多管齐下推进行政人员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成为这些年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一是建立严格的行政人员或公务员选录机制。除特殊情况外,进入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这种“凡进必考”的机制有效提升了行政人员的准入门槛。二是建立科学的行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通过逐步探索,形成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适当范围内投票表决、辞职解聘等一系列制度。三是建立规范的行政领导干部定期轮训和持续学习的制度。通过专门机构定期对各层次的行政人员和领导干部进行脱产培训,同时,建立健全科学的学习考核与激励机制,推动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践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围绕行政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素质提升,相关的法制建设不断加强,而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成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走向法制化轨道的重要标志。

可以说,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所做出的努力是积极的,所取得的成就也是显著的,这些成就为进一步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为指导,全国人民正朝着新的目标迈进。到2010年,要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到2020年,要建立起惠及十几亿人口的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实现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民生更加殷实。但前进的路途并不平坦,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预期目标,说到底要靠深化改革,而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

制约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障碍,从根本上说主要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自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持续高速发展的势头,年均GDP增长达到9.4%,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环境问题突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就业压力巨大以及投资盲目扩张、重复建设蔓延、地区封锁严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深层次矛盾始终伴随着这一过程。经过宏观调控,这些问题在某些时期虽有不同程度的好转,但是,一遇合适时机往往出现反弹,其中的许多问题在近些年更加凸显。经济社会生活中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之所以会长期存在且不断发展,关键是相关的体制机制没有理顺。而这其中的许多问题来自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不顺。例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薄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性增强等问题,与政府机构设置不合理、政府间管理职责不清晰、公共财政体系不健全密切相关;单纯注重GDP增长,一味追求“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相应出现投资膨胀、重复建设、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与各级政府事权划分不清、财权不匹配和不完善的行政人员选拔任用制度、不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等紧密相连。在这种情况下,大量的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也就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因此,通过推进改革,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深层矛盾与问题,关键是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不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以顺利向前推进。政府本身所拥有的权力和作为经济社会管理者所处的特殊位置,决定了政府在改革中的主导地位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对整个经济体制的特殊制约作用。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其他改革的牵制作用日益明显地体现出来。例如,要形成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通过有效方式割断或阻隔政府与企业间的行政关系和资产纽带,切实解决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就必须打破行政性垄断与行政主导的地区封锁;要形成灵敏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就必须进一步规范政府职责、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要形成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就必须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的事权关系、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要形成严密的市场法律体系,就必须依靠制度建设严格约束行政权力,推行依法行政。要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必须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到突出重要的位置。

尽管这些年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但许多关键性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仍很艰巨,政企、政事、政资不分的状况还比较严重;行政手段仍居重要位置,审批管理依然宽泛;政府机构仍然庞杂,职责交叉比较严重;违规行政现象时有发生,法制管理相对薄弱。中国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已进入全面完善的“总体组装”时期,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形势的新特点、新任务的需要,着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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