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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深化改革 中国就没有出路  
 

杨启先在2006年第4期《炎黄春秋》上撰文说,2005年除了从2004年就开始出现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是否应该推进产权改革继续存在着明显不同的看法以外,对一些长期已经明确的原则,如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否是马克思主义、改革的主要方法是否应该是“摸着石头过河”、分配制度改革是否应当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质疑。特别是对过去改革的一些重要方面,如医疗制度、教育制度和城市住房制度的改革等,究竟是取得了明显的成就,还是基本失败了?也出现了不同的看法。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认为决不是偶然的,虽然经过了20多年改革,但与现实生活中仍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突出问题有关:

一是在经济领域,效益仍然十分低下。

二是在社会领域,分配不公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是在政治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相当严重。

唯一可行的路子,就是“正确总结经验,继续深化改革”。首先是,在思想上要十分明确,上述存在的问题,虽然看起来是同某些改革有关,但它绝对不是改革的要求和改革的必然结果,而是改革还没有完成或者还不到位的反映。对于现在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必须也只能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特别是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中央在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的政治报告和历次有关的中央决定中,已经提出了明确的原则和要求。只要我们坚持按照中央所确定的方针政策办,不仅这些问题肯定能够逐步缓解和解决,而且我们一定可以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保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政治上的长治久安。如:

1、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按照中央历次文件和决定中明确提出的,主要是通过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大力鼓励、扶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特殊垄断的领域以外,都允许非公有企业进入;甚至允许有条件的非公制企业,有偿收购重组某些关键性的国有企业,以合理缩小国有企业的范围,提高效益较好的非公有制企业在经济中的比重。另一方面是,积极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关键是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作用,推进国有企业规范化的公司制改组。包括:必须做到资产真实,即核定清楚在每一个企业中国有产权的真实数量;权责明确,即做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对国有产权的保值增值负责;股东多元化,即积极吸收多方面的资金入股,打破现在国有企业一般都“一股独大”的局面;治理“科学”,即必须建立起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在企业运营管理中,多方面既能够互相支持,又能够互相制衡的关系。确保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也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企业,具有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体制与机制,达到健康高效地运行。

2、在分配关系方面:“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对长期以来我们名为按劳分配实为平均主义分配弊病的否定,在促进经济发展、效益提高和职工收入合理增长中,发挥了显著的作用。绝不能全盘否定,只强调公平而放弃效率,把本未倒置。应该继续肯定,效率优先的原则没有错。因为没有效率,就意味着各方面投入产出比低下,既浪费有限的资源,又创造不出更多的财富。没有较多的社会财富,不仅公平分配很难做到,而且由于分配的不可能均衡,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也可能保不住。

当然,现在的分配中,确实出现了种种分配不公、差距过大的现象。但这绝不是效率优先之过,而是国家和政府对收入分配调节不到位的结果。因此,要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出路决不在于要不要放弃效率,而是应该加强国家和政府对收入分配的合理调节。除了可以进一步加强与完善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以外,关键是在国家的财政中,必须合理调整支出的结构,即有意识地压缩财政开支中的经济建设投资,将财政支出的一部分建设性投资,逐步转由吸收民间资金包括个人资金解决。同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使国家的财力能够更多地用于医疗卫生、教育科技和社会保障事业,以尽可能做到农村居民和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实际收入能够较多地增加,城乡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居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必要的保障。只有建立在效率优先、财富较快增长基础上的这种公平分配,才是绝大多数群众所需要的,而且也是我们现在应该做到和力所能及的。

3、在抑制腐败方面:一方面,必须深化经济改革,特别是加快要素市场化的改革进程,包括:资金、资本、外汇的市场化改革和土地垄断制度的改革等。尽可能减少这些方面的体制漏洞,增加这些方面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效消除人们可以寻租利用的机会。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有过成功的经验。如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于价格“双轨制”的存在,利用生产资料的差价搞腐败谋私的问题层出不穷,到1992年以后,由于我们大步推进了价格改革,消除了生产资料价格的双轨制,这种腐败基本就不存在了。当前,资金、资本、外汇和土地的情况,同当时生产资料的情况类似,只能通过进一步推动市场化来解决。

另一方面,下决心适当加快必不可少的政治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一套合理的行政管理体制与完善的法律制度。尽快做到政企分开、党政分开,各级政府部门坚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认真转换职能,合理分开,依法行政。与此同时,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人的监督,有效避免和解决由于个人权力过大缺少监督所必然带来的种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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