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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新形势下干部培训及有关工作达成14条共识 罗志明  
 

本报讯 2006年4月13日至15日,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党委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指示,以及2006年全国党校校长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七届七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及有关工作。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党委委员、助理巡视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全省16个州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省级机关党校有关负责同志60余人参加了学习。

学习开始时,云南省委党校主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副校院长黄顺同志作动员讲话,传达了云南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省委党校校长陈培忠同志关于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条例》,结合实际找准云南党校工作的着重点和着力点,把党校工作做得更好的指示精神。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领导李建业、杨宗德、陈一之、曾柏苓、杨成清、陈榕等同志,十六个州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省级机关党校有关领导,省委党校部门负责人从不同角度作了发言。

学习结束时,学习中心组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及有关工作达成14条共识。

一、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深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改革,开创党校工作的新局面;坚持有为才有位,有为才能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认可。

二、找准理论与实际、计划与市场的结合点,是按需施教,增强党校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重要条件。

三、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个中心,积极推进教学科研一体化,把科研与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实现教学和科研的良性互动。

四、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打造品牌,鼓励、支持、帮助、激励、引导、保护、教育优秀的教学、科研、管理者脱颖而出,是今后各级党校要坚定不移地抓好抓实的一项立本固基的重要工程。

五、进一步创造条件,为教师增长知识、拓宽视野、更新观念、参与社会实践,提供更多的条件和机会,帮助他们解决好理论与现实结合的问题,是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

六、党校的事业需要有党校精神的党校人去开拓创新,要用党校的优良传统去凝聚人心,激发大家的责任感、事业心,调动大家为党校事业努力工作的积极性。

七、要积极争取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建立教、学、使用一体的机制,把学员在党校学习的情况,与干部的考查使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做好干部培训工作。

八、要整合教师、培训对象、品牌、网络、信息等教学资源,积极拓展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空间。

九、要树立经营理念,盘活地产、房产资源,为党校工作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十、坚持和谐发展,多联系、多协调、多沟通、多交流、多请示、多汇报,为党校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十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加大党校硬件设施建设,为迎接新的机遇、新挑战、新竞争夯实基础。

十二、要加大党校系统业务指导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局面,发挥系统的整体合力。

十三、要建立健全党校系统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培训网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十四、函授、研究生等学历教育,为沟通全省各级党校的联系,为拓宽党校工作视野、拓宽工作领域,积累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各级党校要树立大局意识,倍加珍惜和维护党校学历教育来之不易的局面。

会议要求,参加学习的各州市委党校、省级机关党校、省委党校各部门领导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向广大教职工传达中心组学习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全省各级党校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把它作为党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要结合自身实际,尽快提出贯彻意见,并认真抓落实。省委党校在适当的时候将对各党校贯彻情况进行检查。

(罗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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