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国家大局 思想理论 市场经济 民主法制 学术思潮 科学技术 中外历史 干部教育
当代世界 参考文摘 社会观察 党的建设 文化教育 军事国防 文学艺术 特别专题
 
  改善我国公民社会制度环境  
 

俞可平在2006年第1期《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撰文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各种各样的民间组织大量涌现,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正在中国迅速崛起,并且对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发生日益深刻的影响。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是中国社会整体进步的重要表现,它不仅有助于推进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进程,而且也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助于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直接得益于其制度环境的改善。经过 20多年的历程,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又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现存的制度环境在许多方面已经难以适应它进一步生长的需要,其中有些制度性因素已经成为制约公民社会发展的瓶颈,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

文章指出,在对中国公民社会众多的分歧意见背后,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专家学者,至少存在着这样一种共识:中国公民社会正随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而迅速崛起,并且对中国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日益重大的影响。但是,中国公民社会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面临着许多困难,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和困难来自其制度环境。

党和政府的决策和管理部门对公民社会的认识、判断和态度,直接关系到制定什么样的政策法规。不少党政官员对民间组织至今仍缺乏正确认识:有些人脱离改革开放后社会发展的实际,还没有看到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正在中国迅速崛起,有些人认为公民社会是西方的“舶来品”,有些人则把民间组织一概看成是抵制或对抗政府的异己力量,有些人把民间组织简单地当作是政府部门的附属单位。这些看法不仅是错误的和片面的,而且对中国公民社会的健康发展相当有害。 其实,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必然产物,中国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就必然导致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改革开放后,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已经在中国迅速崛起,并且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公民参与、推进基层民主、推动政务公开、改善社会管理、促进公益事业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进而言之,政府部门与公民社会对社会政治事务的合作管理,是实现民主治理的关键所在。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是社会团结和谐的基础,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国家的成熟程度,与公民社会的发达程度是一致的。

文章说,与一些学者过分夸大公民社会的积极作用正好相反,一些官员对公民社会的最大误判,就是过分夸大了公民社会对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对加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的消极作用。

然而,必须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尽管民间组织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就其主体而言,它们对于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和民主政治建设是一支健康的和积极的力量,大多数民间组织都有着与党和政府合作的强烈愿望。同时还必须看到,民间组织对于政府而言恰如一把双刃剑:政府的政策和行为得当,就容易使民间组织与政府合作,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如果政策与行为不当,民间组织与政府的合作就很困难,甚至会走到政府的对立面,成为反政府的力量,危害社会的团结与稳定。

由于对民间组织的认识和判断发生了偏差,因此在部分党政干部中间,对公民社会存在着四种不友好或不恰当的态度:其一,轻视和漠视民间组织,认为民间组织在中国的社会政治生活中无足轻重,成不了气候;其二,对民间组织不信任,认为民间组织不是正式机构,不可靠;其三,害怕民间组织,认为公民社会一旦变得强大,就会脱离政府的监管,政府对社会的控制力就会下降;其四,敌视民间组织,认为民间组织总是跟政府不合作,甚至跟政府唱对台戏,要坚决予以遏制。

文章指出,要认真解决中国公民社会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为民间组织提供一个更加有利的制度环境,首先需要政府官员端正对民间组织的态度。要正确对待各种民间组织,从总体上说,既不要敌视它,也不要忽视它;既不要惧怕它,也不要溺爱它;既不要放任它,也不要封堵它。有远见的党政干部应当主动与各种合法的、健康的民间组织建立信任关系和伙伴关系,积极培育各种与政府合作、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基层民主和公民自治的民间组织,充分发挥它们在社会管理、公民参与和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为了促使正在兴起的中国公民社会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公民社会的制度环境。改革的重点,应当是在深刻认识公民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对公民社会的态度,对公民社会给以正确的定位和合理的分类,加紧修订和完善关于民间组织的法律、规章和政策,从审批、登记、注册、监管、经费、税收等方面,对民间组织既积极支持、热情帮助,又正确引导、合理规范,营造一个有利于公民社会健康成长的制度环境,防止民间组织成为政府的对立面,使公民社会更好地与政府合作,齐心协力建设一个民主、公平、善治、宽容的和谐社会。


 
   
打印本页
好友推荐
发表观点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学习时报社 电子邮件: xxsb@263.net 电话: 86-10-628051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技术支持: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