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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路径 刘晏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繁荣农村经济是核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关键。村级集体经济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其发展壮大不仅是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重要经济发展任务,也是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重大农村政治问题,对实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新疆高度重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探索研究,不断增强村级组织的经济实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理清思路,制定规划,营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新疆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切实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抓紧抓实,自治区印发了《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实施“村集体一块地、一片林、一片园、一群畜、一套农机具”等“五个一工程”,建立了领导干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帮扶责任制,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党政领导政绩的考核内容,并确定一批集体经济薄弱村,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人才、资金、项目等方面结对帮扶,由县乡选派干部到薄弱村任职,指导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有效服务,认真解决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选准发展路子。认真分析每一个村的发展条件,把扶持的重点放在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上,按先易后难的顺序加快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中突出了重点行业和领域,突出特色和优势,力争经过3—5年,逐步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建立起村级稳定的收入来源。

努力营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出台了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系列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投入机制、激励机制和分配机制。采取各种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加大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力度。认真总结实践中群众创造的丰富经验,大力表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营造有利于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迈上新的台阶。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一是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采取“两推一选”办法,切实把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先富本领和带富能力强的各类人才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尤其配强党支部书记。做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的工作,完善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工作,优化村级班子结构。二是充分利用党校、农业院校、科技示范基地、远程教育等培训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经济、股份合作、企业经营管理、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等知识以及农村适用技术、技能的培训,增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适应市场、领导发展的能力。三是大力实施把党员培养成致富经营能手、把致富经营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经营能手培养成村干部的“三培”工程,认真做好在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专业协会负责人、致富能手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改善村干部和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知识结构,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四是在坚持按地域、建制村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党组织,以及把党组织建立在农业产业链、专业协会和各种联合体上的做法,不断创新党组织领导集体经济发展的形式。

三、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途径。一是搞好资本经营。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果园、水面、房屋、机械设备、水利设施等资产,采取多种方式予以盘活;或对外招标承包、租赁,获得租金收入;或作为股份与其它社会资本嫁接,兴办经济实体;或拍卖暂时不能发挥效益的资产,变现后投资新的项目,以存量换增量。如玛纳斯县对集体所有的荒滩、荒地、荒坡统筹规划,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农户或外来人员开发,产生效益后,先缴纳土地资源管理费,再由村集体和开发人按比例分配。玛纳斯县已开垦“三荒”4.7万亩,增加集体收入260多万元。博乐市小营盘镇哈日根村以集体场地、厂房入股,农户以资金、技术入股,村户合作经营发展养禽业,年实现集体收入10万元。二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地培育具有特色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尤其注重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畜牧、林果业。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由村集体牵头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流通经营服务实体,在为群众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同时,增加集体收入。和田皮山县皮亚曼乡村依托“皮亚勒玛石榴”品牌优势,共建成石榴基地3万多亩,集体积累大幅度增加。和静县哈尔莫墩镇觉伦图尔根村组建集体服务站,为农户有偿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方面的服务,年创收3万多元。三是加快发展二、三产业。立足自身优势,采取村集体与企业、科研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以股份、股份合作形式,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藏、商品流通、建筑建材业,兴建各类市场、商业网点,或积极发展农家乐等旅游业及观光休闲农业。轮台县阳霞镇、野云沟乡各村利用地处314国道沿线的便利条件,办食堂、开商店、搞房产、建市场,发展第三产业。布尔津县一些村合资开发具有少数民族风情特色的景点,兴办旅游配套服务实体,增加集体收入。四是推进村集体企业技术改造和体制创新。对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企业,一方面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提高生产技术含量和产品档次;一方面进行股份制改造,面向市场转换经营机制。对小型、微利、亏损企业,采取租赁、拍卖、联合、兼并、破产等办法,进行要素重组。尉犁县兴平乡达西村请来有经验的私企老板,按集体和个人各占50%股份,对原有集体砖厂实行股份制经营后,已为集体创收220多万元。

四、改进方法,统筹协调,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紧密结合。一是用好自治区扶贫开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005年自治区党委下发《关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决定在“十一五”期间每年从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资金,采取项目补助方式,用于困难村发展集体经济。有关部门制定了《扶贫开发重点村集体经济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项目重点投向,申报程序、资金管理以及检查验收等方面的内容,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办法,确定和编制了810个“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的项目计划。第一批项目资金已于去年12月下达,扶持和田、喀什、克孜勒苏、巴音郭楞、哈密、伊犁、塔城、阿勒泰、昌吉等九个地州的116个“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还通过政府立项支持、贴息贷款、动员社会力量合股发展等有效形式,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二是加大部门包村定点帮扶力度。2005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改进部门包村工作,由过去定点到乡、帮扶到村,改为定点到村、帮扶到户,整村推进全区3606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做出部署。自治区201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疆单位、驻疆部队)直接帮扶66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重点从发展规划、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等方面,优先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五、规范管理,盘活资源,增强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强化管理出效益、促发展的观念,建立健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机制。一是认真开展“双清”工作,盘活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全面清理乡镇以上机关单位、国家干部、外来承包者无偿经营的村集体土地、草场等资源;依法清收国家干部、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拖欠的村集体款。对村集体所有的荒地、机动地、水塘等资源,自来水塔、库房、闲置空房及砖厂等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清理无效合同,通过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租赁、协商等方式进行发包,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目的。二是实行承包论证、合同管理和招投标制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对村集体资产承包合同进行清理,手续不全的进行完善,不合法的予以废除,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村集体不再直接经营的土地、果园、农机具、水利设施等,要先行论证,合理确定村集体与承包、租赁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三是全面推行“村财乡管村用县监督”,落实村务财务公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建立集体财务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基建工程开支、土地承包收入、非生产性开支的专项审计和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落实集体资产管理责任,形成资金积累与滚动发展良性循环机制。

六、突出重点,搞好服务,建立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合理安排集体经济发展启动资金,把集体经济薄弱村作为重点扶持对象进行帮扶,特别是在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上,给予优先安排,改善生产条件和发展环境,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全面建设“五个一工程”,经营管理好乡村现有集体经营的农场、果园、养殖场、大棚、加工厂等生产经营项目,坚持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原则,找准突破口,选好发展项目,用活用足国家优惠政策,兴办有特色、投资少、见效快的集体经济项目,实现集体经济的滚动式发展。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行一个乡一个产业,一个村一个特色,建立和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对农民承包地给予切实指导,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和信息服务,组织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开发,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的特色养殖业、林果园艺业和种植业,积极牵头组织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搞好招商引资和市场开拓,凡是能带动农户与农民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给农民带来实惠,都要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一视同仁的给予支持,拓展乡村经济发展的新路子,实现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在项目管理上,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申报项目。金融部门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的信贷资金支持,对信用好的村优先信贷。

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新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全区9183个行政村中当年有收益的村6551个,占村总数的71.3%。在有收益的村中,有集体经营收益的村6155个,占93.9%,其中集体经营收益5万元以下的村4172个,占67.8%,5―10万元的村1189个,占19.3%,10万元以上的村794个,占12.9%。

与此同时,新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还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无钱办事和有钱办事但实力不强的问题仍比较突出。2005年,全区无经营收益的村占28.7 %,这些村靠转移支付资金和两税附加返还只能勉强维持村级组织运转,无力承担更多的服务功能。二是村集体经济主要依赖于集体机动地收入,来源渠道单一,绝大多数村集体积累底子薄,二三产业所占比重小。从收入构成看,经营收入占15.4%,发包及上交收入占41.7%,财政转移支付及其它收入占42.9%。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层次不高,后劲不足,在全区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三是制度不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不严,部分村干部滥用乱支,常常是寅吃卯粮。相当一部分村尚未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透明度不强,产权不明,财务管理不严,民主监督不力。有些重大开支不合理,随意性较大,导致集体资产流失严重,挫伤了干部群众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四是村集体不良债权、债务过重,束缚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不少乡村在开展公益事业、达标升级活动中,盲目举债上项目,搞“政绩”工程,老债未还又添新债,形成恶性循环,致使发展集体经济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五是部分村干部缺乏开拓进取精神,科技文化素质不高,经营管理能力不强,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增强集体经济实力感到束手无策,发展集体经济点子少。

为此,我们将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举措,千方百计加快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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