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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忽视监督“小吏”  
 

“总认为我的权力我说了算,可以随心所欲、随意裁量,我说白就是白,我说黑就是黑。就算我说错了,也是对的,你也得认可。”这就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小吏大权”现象。

许多人可能都有过这种经历,到一个单位办事,明明是按规定应该办的,却就是办不下来,原因是中间有“小吏”作梗。这些“小吏”,就是那些职能部门的一些官职不大,只是科级、股级,甚至连这些都不是的人,但他们却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私利。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却忽视了对“小吏”的“看管”,忽视了对“小吏”的权力限制,使其成为机关衙门作风长期难以治愈的“肠梗阻”。这些人多在诸如审批报告、开介绍信、盖公章等重要岗位上,是具体承办人。本来按照规章程序能够办的事,经办人应该立即执行。但“小吏”就是拖着不办,有许多理由搪塞。还有的“小吏”派头十足,惜语如金,不说明、不解释,让你一次次地白跑腿。再就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可以说,很多的时候,政府机关的官僚主义风气,很大程度上都是这些“小吏”们搞坏的。

出现“小吏大权”的原因很多。有办事环节、程序复杂的原因;有服务意识不强、“衙门作风”严重的原因;有权力和利益挂钩、部门利益化和权力个人化的原因;也有一把手过分相信“小吏”的原因,等等。

“小吏大权”,影响极坏,既损害了机关的形象,也给党和政府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对此,要加强对“小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机关服务氛围。同时,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主管领导责任连带制度,在让“小吏”出冷汗的同时,也让主管领导出一身冷汗。

(2006年3月30日《人民日报华南新闻》周恒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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