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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读遗诏  
 

明朝末代皇帝崇祯的遗诏非常特殊,它虽然是崇祯自己写的,却是崇祯上吊自杀前咬破手指,以指当笔,用自己的鲜血写成的。这份遗诏的发布对象也很特别:它不是向自己的臣民交代后事,而是专门留给李自成看的。当然,更独特的还是它的内容:“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致逆贼直逼京师,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这哪里像一份遗诏,好像是一份自责自悔书,是一份哀告和埋怨信。

这份遗诏写于农历1644年3月19日凌晨,地点是煤山寿皇亭。从两天前李自成的农民军开始围攻北京城以来,崇祯已经连续两个晚上没有合过眼。17日晚上,他是在“内外诸臣误我!误我”的通宵叹息和埋怨中度过的。18日夜间,农民军攻入北京城,精神已趋于崩溃的崇祯在连杀了几位嫔妃和亲人后曾试图出逃,努力失败后,便亲自在前殿鸣钟召集百官。可是钟声响了许久也没有一个人前来,彻底失望了的他,只好与太监王承恩登上煤山寿皇亭,向这个世界作最后的告别。但他实在不甘心就这样默默地告别这个世界。他有满腹的话要对这个世界诉说,于是脱下绛黄色的龙袍放在大腿上,咬破手指,在衣襟上愤然留下了这份遗诏。做完这件事,他觉得可以告别这个世界了,于是自缢死亡。陪同他上吊自杀的,只有宦官王承恩一人。几天后,李自成的部队才找到这个僵死的国君。

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中,君主被敌人俘虏或杀死的很多,在政变中被杀的更多,但临危自杀的却只有崇祯一人。本来,作为一个亡国之君,崇祯已经没有什么必要写什么遗诏了,因为遗诏通常要写的两项主要内容,一是指定嗣君,二是对后人提出希望,现在都没有任何意义了。但崇祯不但要写遗诏,而且咬破手指用血写在衣襟之上,这就是这份遗诏的内容独特之所在。

崇祯的这份遗诏,从字面上可以归结为四层意思:一是责备自己品德不足;二是埋怨大臣不忠心报国,欺骗了他,误了国家大事;三是自认为无脸面见祖宗;四是请李自成不要杀害百姓。而第一层意思只是虚晃一枪,关键是为了烘托第二层意思:“诸臣误朕”。如果说,“无面目见祖宗”,确实是一件痛心的事,那么,“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无疑只是一个善良的愿望而已。所以,这份遗诏的落脚点或说崇祯最想表达的意思,还是“诸臣误朕”四个字。这不仅仅是为了推卸责任,而是发自崇祯内心的宣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面对崇祯临死发出的这句牢骚和呐喊,善良的人们不能不引起深思。

对于崇祯的这句牢骚话,史家历来见仁见智。平心而论,崇祯对于明朝的灭亡固然难辞其咎,但他执政后还是很想有所作为的。他登基伊始,便当机立断地剪除了魏忠贤阉党集团;接着,在严惩贪官污吏的同时,勉励各地督抚打起精神,努力为国工作,告诫大臣摈弃门户之见,化异为同。他决心要改变大臣们萎靡的精神面貌,要整个官僚机器跟上自己的步伐,围绕自己的旨意拼命地运转。然而事实却是:他总是一个孤独的勤政者,大臣们各怀心机,各有打算,堪当重任之才寥若晨星,多数是崇祯每任用一人,便失望一人。究其原因,除了崇祯本人刚愎自用、用人失察之外,关键就在于,明朝中后期在选人用人机制上产生了严重的腐败和危机。

明初,开国皇帝朱元璋很注意重典治国,在官吏铨选、考核、监督方面也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制度。但到明朝中后期,随着整个国家机器日趋失灵,这些制度也都遭到严重破坏。官场贿赂盛行,官员大肆贪污受贿。崇祯继位后,虽然以很大决心整饬朝纲,刷新吏治,但已积弊难返,连他自己都不得不哀叹:“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明末的官场,已俨然成了权钱交易的大市场。 这些通过走门子、塞票子上来的无耻之徒,其道德品性之低下不言自明。要指望他们忠心国事,有所作为,简直是痴心妄想。

明王朝大厦将倾,崇祯面对的又是这么一批贪才、庸才、蠢材,他怎能不陷入“任用一人,失望一人”的怪圈,并且直到临死还牢骚满腹呢?

(2006年第2期《书屋》禾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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