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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化进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杨福生  
 

城市化进程加快是“十五”期间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十五”以来,云南红河州委、州政府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扩大内需的契机,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把加快城市建设作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初步形成了滇南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集镇——重点集镇——一般集镇五级城镇体系的梯次结构。随着经济的更快发展,工业化、产业化步伐的加快对加速城市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处在城市化推动型的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红河州来说,面对国内外城市发展的大趋势,必须全面准确地分析把握城市化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树立全新的城市发展观、城市经济观、城市文明观,坚持实施城镇带动战略不动摇,加快构建并完善全州城镇体系,全面推进红河州城市化进程。在具体的工作中,着重处理好如下问题:

以规划为龙头,打好坚实基础,发挥先导作用

规划是城镇建设、发展的依据和龙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高起点、高标准做好规划工作,进一步推进规划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城乡规划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抓工作部署,抓规划制定;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工作落实,抓进度推进。努力学习规划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自觉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二是各级政府加大投入,为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州级财政每年安排城市测绘、规划等前期工作经费不少于500万元(其中滇南中心城市占50%);安排小城镇建设补助资金600万元;安排全州各县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建设补助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各县市也应将城镇建设的补助经费列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对城镇建设给予重点扶持。

三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规划工作。规划理念要体现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规划方法要善于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划内容要突出强制性内容,有效配置资源,保护资源环境;开展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的城乡规划体系。

四是适应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加强规划的制定、调整和修编。在体系规划、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加紧修建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加快编制小城镇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完善规划编制体系。

五是增强规划的参与度和透明度。推行“阳光规划”体系,实行城乡规划设计管理工作的公示制、公布制、公开查阅制和听证制。

六是切实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强化规划监管,实行规划修编调整认定制度和规划备案制度,依法保障规划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修改,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重点要加强中心城市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

此外,发挥级差地租的作用,探索以地生财、聚财建镇、以城养城的路子。更加注重强化城市化的产业支撑,促进工业向中心城市集聚,向工业园区集聚,围绕产业建设和特色优势淘汰的开发利用,把二、三产业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以文化为灵魂,突出城镇特色,培育城市个性

城市个性表现为城市某些构成要件的专有性或显著性。它是一个城市的特色、景观或气氛,是城市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有个性的城市,才是有特色的城市,有魅力的城市,也才是有生命力和竞争力的城市。在城市化进程中,必须注重培育城市个性,避免城市间的盲目模仿,出现城市“同质化”。

城市化进程中,把城市文化有机地融合到城市建设中,凸显城市岁月特色,展示城市文化韵味。树立文化是城市灵魂的观念,着力增强文化意识。顺应经济产业文化、文化产业经济化的发展趋向,深入挖掘、提炼城市文化品质,打造文化品牌,加速文化与城市的融合。通过旧城改造、街道两侧立面改造等形式,把现代文化、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有机地融入到城市建设中,努力培育历史渊源悠长、文化底蕴浑厚、人文景观独特的城市特色品牌。以标志性建筑、城市景观为载体,塑造鲜明的城市个性,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型城镇。比如:滇南中心城市要围绕滇南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建设成为具有丰厚民族文化底蕴、面向东南亚的现代化开放城市;弥勒、泸西、屏边、金平要突出山水田园,建设成为充满现代气息的园林生态城市;元阳、红河、绿春要依托哈尼梯田,打造哈尼文化生态城市;建水、石屏要依托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区两块牌子,建设历史文化脉络清晰的城市;河口要立足边境口岸,建设具有浓郁民族风情的现代国际商贸边城。

总之,要通过充分利用城市文化资源,塑造良好的文化形象,努力保持和创新城市特色,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创造出既有地方民族特点又富于时代气息的特色城镇。

以稳定为保障,协调各种矛盾,缓解建设压力

城市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定会出现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如果解决得不好,势必会产生一些不稳定的因素,从而影响整个城市化的推进。

城市化的过程是一个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村富余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产业的发展,是推进城市化的一个基础。首先应该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如果城市二、三产业没有长足的发展,不可能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那么城市将会沦为无业游民的集聚地。事实上,城市经济发展已经提供了相当多的就业岗位。城市二、三产业的很多岗位从业人员就是原来的农村人口。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处理好进城务工者与城镇人口的关系,有两种选择:一种就是改进体制,把这些在城市里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人口,通过户籍制度改革,逐步转化为城镇人口。另一方面,在现有条件下加强对这部分劳动力或人口的管理,这也是城市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城市化涉及到征地问题。在城市化过程中,拿了农民的地怎么安置?这个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会使城乡之间的矛盾关系变得尖锐。因此,从大局出发,真正 “以人为本”,保障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切实解决好征地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为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要注重建立起从源头上预防拖欠款项的长效机制,对政策工程项目,应根据资金到位情况,严把工程立项审批关,防止出现新的拖欠;改革建筑劳务使用办法,积极发展成建制的建筑劳务企业,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禁止包工头承接或分包工程,杜绝零星分散用工,实行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农民工工资支付连带责任制,建立建筑工程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加快建立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等制度,推行建筑施工保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造成新的拖欠和长期恶意拖欠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作者系云南省红河州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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