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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宪执政与依法执政  
 

依宪执政是依法执政的前提和基础。首先,从宪法和法律的关系来看,任何一个执政党,执政以后,首先面对的是宪法的基本原则问题,不是面对一般的法律问题。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普法时,有些领导干部热衷于学习经济法、学习民法、刑法、也让他们学习婚姻法,认为维护家庭的稳定是重要的。这是对的,但对领导干部来说,你行使的是公共权力,你首先要明确你行使的公共权力是来源于什么地方,你行使的这个权力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行使这个权力?这些基本的理念,并不是来自于刑法,也不是来自于婚姻法知识。实际上,普法的对象主要不是一般的老百姓,一般的老百姓的违法犯罪也是可怕的,但是更可怕的是拥有公权力的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滥用权力。从这个意义上,我想我们应该在宪法和法律的关系中,强调宪法的作用,因为我们首先要面对的是宪法。

其次,宪法本身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保证国家运行权力的有序性。执政党不直接行使公权力,它行使的公权力的基本形式是,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优秀分子选派到国家政权体制内部以后,才拥有公权力。行使公权力的时候,必须按照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来进行。

另外,我们强调依法执政的核心是依宪执政,就是因为宪法的核心的价值是保障人权,依宪执政就是要真正落实宪法上的保障人权的基本理念。因为宪法是以人的基本价值和尊严为基础的,而我们中国共产党人的宪法观应该首先表现为人权观,要通过执政观念的强化,把国家的最根本的价值贯彻到依法执政的所有的过程当中,使我们党的活动,不管是在党外的活动,还是党内的活动,都遵守人权保障的基本理念。

应该用人权的价值来强化依法执政的道德基础与社会基础。共产党人的基本的价值追求和宪法所追求的人权保障的基本价值是相一致的。什么时候我们尊重了宪法,维护了宪法尊严,就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什么时候脱离了宪法,或者不按宪法办事,损坏的不仅是党的形象,是人民的形象,而同时损害的是整个国家的价值基础和形象。

(2005年第21 期《检察风云》韩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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