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国家大局 思想理论 市场经济 民主法制 学术思潮 科学技术 中外历史 干部教育
当代世界 参考文摘 社会观察 党的建设 文化教育 军事国防 文学艺术 特别专题
 
  也谈案例教学及其在中央党校的推展 张晓燕  
 

案例教学法在中央党校教学中已开始尝试和应用。为使大家对其有进一步的了解,《学习时报·党校教育专刊》开辟专栏刊登案例教学方面的文章,并希望对案例教学有所尝试和研究的同志参与讨论,这是对党校开展案例教学工作给予的强有力支持,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梳理案例教学在中央党校的推展进程,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需要对什么是案例教学有一个比较清晰的界定。案例教学的最精彩部分是课堂案例分析,但不能把教师在课堂上为了证明某些观点进行举例说明或者教师在课堂上拿出一个案例,让学员简单地进行讨论,就认为是在进行案例分析和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作为一种独特的教学方法,有其独特的要求。案例教学是以教师为主导,以学员为主体,通过对教学案例的编写、阅读、研讨、分析达到教学设计目的的一种能力培训方法。教师的主导性主要体现在对案例教学的目的设计、教学案例的编写、对学员阅读案例的指导、课堂案例分析的引导和掌控等环节;学员的主体性主要体现在对教学案例相关知识的事前储备、对教学案例的提前阅读、课堂案例分析时的发言交流;案例教学是一种能力培训方法,这是案例教学与传统的知识传输教学方法的最本质区别所在,案例教学要求学员运用已学的知识解决案例中的实际问题,而不是单纯为了获得一些新知识。

案例教学始于美国的哈佛大学,从法学领域、医学领域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领域不断推展。哈佛大学的法学院最早尝试案例教学,哈佛的医学院紧随其后。当时,在这两个学院率先开展案例教学,不是偶然的,是这两个学科有两个共性的特点起了决定作用:一是法学和医学的应用性强,迫切要求学生把知识转化成能力,人们对“知识不等于能力”已形成共识;二是法学实践中有大量的判例,医学临床中有大量的临床病例,“情景再现”和剖析这些法律案例和医学病例,恰好是学生把知识转化成能力的一条捷径,使学生们在学习和掌握了大量法律知识和医学知识后,面对现实生活中纷繁复杂的法律纠纷、法律案件和各种疑难杂症的真实临床病例,“身临其境”地进行分析和诊断,倾听和分享别人的看法,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和诊断结论,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在哈佛法学院和医学院的成功实践,鼓舞着哈佛大学商学院把大量“商业实例”、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把大量“公共决策案例”引入教学之中。目前,哈佛商学院所有的课程都采用案例教学,哈佛肯尼迪政府学院60%的课程采用案例教学。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怀下,在中组部的直接推动下,中外公务员培训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案例教学法在中国干部培训中的应用越来越受到关注和欢迎。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央党校作为中国共产党干部培训的最高学府,也开始了案例教学的尝试。这种尝试最早是政法部进行的,时间应追溯到1998年。当时,为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在石泰峰副校长(当时是政法部主任)的领导下,政法部张恒山教授率先尝试在地厅班的教学方法上进行改革,进行法学案例教学。这是最早被正式列入中央党校教务部教学计划的案例教学。

2001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党校教学改革要求,在党建部主任卢先福、副主任王长江的支持下,党建部的陈冬生同志在西部干部培训班进行了一次案例教学,不过,当时在教学计划上仍把这次教学活动定性为“研究式教学”。这是党建部正式进行的首次案例教学尝试,得到培训部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也很受学员欢迎。

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后,新一届党中央对干部培训工作十分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多次讲话强调要放开培训视野,加强中外合作,加大培训力度。2002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探索干部培训新途径。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有关精神,经中央党校校委研究决定,2003年在一年制中青班开展案例教学,由党建教研部具体实施。2005年5月,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创新干部培训方法,提高干部培训质量”的要求,中央党校举办了案例教学研讨班。常务副校长虞云耀、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石泰峰出席了开班式和结业式,他们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强调指出,按照党校教学新布局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解决干部教育培训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的问题,实现分层次、分类别地进行干部教育与培训,今后,在党校进行案例教学势在必行。但是,我们到目前为止,对案例教学的特点、内容、规律和要求还知之不多、知之不深,甚至知之甚少。教师队伍对案例教学的要求还存在着不适应的问题,提出要当案例教学的老师首先要当学生的要求。参加这次研讨班的主要是各教研部(所)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及部分骨干教师,大家学习和了解了国外案例教学的情况和做法、研讨了中央党校开展案例教学的许多具体问题,从而提出了今后推进案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当时,我曾经建议把案例教学推广到半年制中青班,并对这个班的学员结构进行调整,打破“中直机关”的单一性,适当增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比例,以便更好地开展案例教学。此建议被校委和有关部门采纳,案例教学也首次在2005年9月入学的半年制中青班开展,也使案例教学在中央党校的适用范围在稳步拓展。这是在校委、校领导的关怀和直接领导下,在教务部及教研部支持下,中央党校在案例教学方面迈出的坚实的一步。它要求我们要认真地总结案例教学经验和教训,为探索出中央党校开展案例教学的特点和规律而努力。

(作者系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


 
   
打印本页
好友推荐
发表观点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学习时报社 电子邮件: xxsb@263.net 电话: 86-10-628051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技术支持: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