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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情权、告知义务及其它 蒋一兵  
 

——危机应对中的几个伦理问题

现代社会较之传统社会有很大不同:1、人类活动的规模宏大;2、技术愈益复杂和分工更专更细;3、社会愈益成为相互依存的网络,使得地方性事件转变为全国性事件,甚至转变为全球性事件(例如高致病性禽流感);4,市场经济的拓展、技术的发展、人口的流动使社会变化更快更复杂。与此相伴的便是现代社会较之传统社会不确定性大为增加,危机的发生及后果难以预计。而凡是涉及人的生命和利益的问题,都需要伦理的分析以有助于人们做出正确的选择。这里我们仅就比较突出的几点从伦理的角度予以分析。

知情权的依赖性及相关伦理

知情权是人权中的一项。

凡涉及公共领域的信息,或涉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相当大的利益损害的信息,人们都有权及时、平等和完整地获知。

由于一定区域内人们的居所、工作地、活动区是分散的,以及人们对常识和职业外事物的认知基本都是非专业的,这就决定了人们对特定信息的获知渠道是很有限的;即便有人恰巧得知部分信息,但由于不知全貌也就谈不上了解这一信息全部的含义、性质和分量。

又由于现代科技的发展和信息系统的发达,除部分危机突发的那一刻,诸多危机的最大危害尤其是对生命的危害是可以大致判断的(有的是可以精确判断的)。

所以,人们能否及时、平等和完整地了解所在地危机的状况和管理当局应对举措的信息,完全依赖于对此负有责任和义务的公共管理机构和传媒。这一点,尤其在危机发生地,对下列情况是非常关键的:人们能否及时有效地规避危害;人们能否有所准备地自救自助和互救互助;人们能否准确地反映灾情和呼救受助,从而尽可能规避或减少危机对生命的危害。特别是像严重的空气或水域污染、高危型流行病、以及只能大致判断遭遇时间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气象灾害)等危机,早一点和晚一点获知明确的信息往往决定了人们的生死存亡。此外,危机涉及人口越多,就更应当让人们尽可能早地了解所在地危机的状况和管理当局的应对举措,因为这关系到社会是否能够有序地应对危机。大量中外危机应对案例表明,尽早向危机发生地人民通报危机状况的信息以及政府和社会的应对措施、行动指引,对减少损失、稳定人心、形成秩序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公共管理机构和传媒应当也必须做到,确保危机波及地区的人民及时、平等和完整地了解危机状况的信息以及管理当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这既是相关机构必须履行的确保人民知情权的法定义务和职责所在,同时,又是每一个社会机构起码的人道的和道德的伦理责任。

对危机发生地以外地区的告知义务

在一定区域发生严重的污染、流行病这类危机情况时,当地公共管理机构无疑会立即启动应对方案。但在其应对方案中是否包括和本地应急方案同步进行的下列行动:火速将情况通报周边地区、过境河流的下游地区、本地始发和中转的交通工具的最近的目的地。如果应对方案没有相应规定,那无疑是严重缺陷。如果有相应规定,危机降临时还需检查是否在第一时间实行了,并落实是否迅即对本地进出口岸采取了监控措施。这都是此类危机应对中防止危机源扩散必须做到的。因为,这是危机发生地的人特别是那里的公共管理机构对本地以外的人群应尽的道德责任。当然,危机发生地与周边地区存在着空间距离,危机中一定的忙乱等因素可能使向有关地区通报危机信息有所延迟,但如果故意推迟甚至隐匿不去通报,就属于对人的生命采取了漠视态度,是不能原谅的不道德行为。

如何安排物资供给

若干类型的危机都涉及到食物、用水、药品这些维持和保障人的生命的物资的供给问题。在危机应对中不仅要有关于这类物资数量上的供给保障措施,还必须有不同需求地在时间顺序上的安排。因为,在任何情况下救援物资都不可能同时到达受援人手中。而且有的危机是复合型的,即食物、用水、药品在特定情况下是短缺的。这就涉及到公共管理机构的伦理选择。一般来讲,抢险营救人员、人口密集区、妇女儿童、社会地位不利者应当是优先考虑的对象。这既符合社会普遍认同的伦理道德,也是化解危机的工作能够有序进行甚至是重构秩序的基础。对此,现代社会的公共管理机构理应具有相应的道德理念、品格和能力,并体现在危机应对方案和危机处理的实践中。

规则之间的伦理选择

任何政治团体、公共管理机构、传播媒体都有各自日常的工作程序,以及相应的职业守则。

现代社会各种机构的组织结构基本上都是科层制的,其从业者有着明确的职权责任范围并受相应的条例纪律约束。其中各个层级都有对上、对下和对社会的责任问题。

当着危及一定区域内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危机情况发生,公共管理的某一层级对上对下的工作职责和对当地社会与人民的责任相互间是什么关系呢?传媒机构接受主管机关的领导和对当地人民的责任相互间又是什么关系呢?这就涉及到日常应当遵守的成文规则和社会普遍认同的不成文的伦理道德规则,在危机突发的紧急状态下是否冲突的问题。如果有冲突,将使身在其中的从业人员甚至某一层级的组织机构面临重大的伦理选择。例如,是尽早公布有关危机的信息还是延迟发布;是全面的通告情况还是有所保留;是循章层层上报下达还是越级和动用一切手段上报下达等等。

当然,最理想的情况是公共管理机构对此早有深谋远虑,在危机应对方案中开宗明义地规定了临机处置所应遵循的原则。即便如此,发生与预想很不相似的危机情况是常有的事。因此,每一个人、每一级组织机构都可能在危机应对的过程中,必须去做出重大的伦理选择。那么,这种选择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以救助维护人民的生命为最高的行为准则和最优先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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