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国家大局 思想理论 市场经济 民主法制 学术思潮 科学技术 中外历史 干部教育
当代世界 参考文摘 社会观察 党的建设 文化教育 军事国防 文学艺术 特别专题
 
  国企改革:后“五龙治水”时代的两难选择 □冯惠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把国企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尝试从宏观层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微观层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伴随这一探索,国企改革经历了三个“攻坚”阶段,即从1983年开始的承包制到上世纪90年代初的股份制,进而到1997年提出“国企三年脱困”、资产重组、债转股等。虽然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改革的结果均不理想。在此期间,宏观层面的探索同样起伏曲折,进展缓慢。1988年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虽然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作了定位,但权利分散在各行业主管部门,延续了“五龙治水”的局面。分权造成的责权利不明确和不对称,导致国企出现既无活力、又难以控制的局面。十六大以后,国资委成立,标志着“管人、管事、管资产”高度集中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监督体制形成。然而,国资委在结束前“五龙治水”的喝彩声中,也听到后“五龙治水”的指责。这种两难选择,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职能定位的两难选择:“婆婆”还是“老板”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对国资委的定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显然,在这里,国资委同时扮演了出资人和监管人的双重角色,既当“老板”又当“婆婆”,“政资”、“政企”仍未分开,新的管理体制在力图弥补“出资人缺位”的同时,又踏进了“出资人越位”的怪圈。

难点之一:谁来监督国资委

国资委既然是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就应定位为180多家中央国企的老板,通过行使股东权力影响企业的经营行为、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但让政府特设机构承担控股公司的老板角色,就会导致投资、收益、管理、运营职能分属各部门,政府公共管理受到妨碍,形成后“五龙治水”的局面。在这种状况下,国企便有可能沦为公共职能的工具。更重要的是,国资委作为政府特设机构,在履行管人、管事、管资产职能时,该管的管不全,不该管的却管得实,这种职能定位决定了国企出现问题或失误时,国资委难辞其责。目前的状态是,有权无责,自己无法监督自己,又无他人监督,形成监督的真空。

难点之二:谁来代表出资人

国有资产的笼统定位是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国资委是虚拟的、非人格化的产权代表,缺乏责任约束,这是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明确出资人身份和责任主体,是十六大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主要目标。出资人理应依法拥有股权,履行职责,股东应将经管决策权交由董事会,不能越权干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基本权益。然而,这种职能定位与“管人、管事、管资产”的企业管理者角色出现了矛盾。混淆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的界限、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界限,错位的结果必然是国有资产的低效率运营或流失。究竟谁是出资人?以什么形式代表出资人?依然是理论与实践中未解的难题。

2、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两难选择:卖还是不卖

国有经济的战略布局决定国企资本结构,应进行有进有退的调整。调整渠道只能通过控股、参股,进行国有资本的运营。问题是对于需要调整的,特别是需要国有资本退出时,目前还不具有操作性,存在着两大难题。

难点之一:如何卖得出

业内流传已久的“雪糕效应”将国有资产喻为阳光下的雪糕。政府和经营者在卖雪糕时,由于找不到合适的买家,只能看着它融化,乃至彻底消融,而又不能背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的骂名,更不用说自己也想吃一口。不卖,雪糕却蒸发了。毫无疑问,这种“雪糕效应”折射出目前在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完善国有资本退出机制方面的矛盾状态。

难点之二:谁能买得起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持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调查研究报告》显示,一方面,在目前改制为非国有控股的企业中,管理层与职工持股是比重最大的改制模式,大约占50%,改制为民营企业的约占20%,外资控股的则微乎其微。对于大中型企业,内部人收购或转让,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收购资金没有来源,即使融资收购成功,也无力给企业发展继续注入资金;民营企业收购的资金来源多是银行信贷资金,由于金融体制的国有性质,这种资金链条事实上是国有资本的内部循环,可能导致的金融风险最终由国家财政“买单”。

另一方面,改制成本昂贵,阻碍国企改制进程。改制成本一般包括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偿还职工债务与拖欠的福利费,以及职工的社保费用等。报告分析显示,中央企业改制平均每户支出3695. 33万元;地方企业平均每户支出1941.55万元。根据国资委的估计,仅国企改制的员工身份转换一项,全国大约需要承担8000—10000亿元的成本。可见,巨大的改制成本是影响企业改制效果与转让价格的直接因素。

两难选择在经济学意义上体现为利益之争,而其赋予的哲学内涵则更有深意。黑格尔在《大逻辑》中曾说:“既然两个对立面每个都在自身那里包含着另一个,没有这一方也就不可能设想另一方,那么其结果就是:这些规定单独看来没有真理,唯有它们的统一才有真理。”笔者认为:转换思维方式是破解两难选择的关键。我们对上述两难选择可做如下的逻辑假设:第一,在职能定位的选择中,当“婆婆”或“老板”都会出现问题,二者都涉及到内核定义。新型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监督体系如果仍然维持在对国企的行政管理基础上,那么,“婆婆”必然会干预企业、“老板”必然会走向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的误区。这里需要树立一个理念:“突出国有资产,淡化国有企业”。如果以国有资本运营为链条设置出资人和监管人的职责,割裂与企业的行政联系,使国资委与企业形成市场化的契约关系,那么问题就简单的多。第二,在调整国有资产布局的选择中,卖与不卖都很难。然而,除了卖与不卖,难道就真的没有别的路径可选择吗?国有资本委托运营就是一种实现国有经济新布局的有效途径。

所谓国有资本委托运营,是指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将国有资本通过市场竞争,以合同契约的方式实现经营权的再次委托。受托方承担经营风险和保值增值的责任,并从企业利润中获取经营收益;国资委仍作为国有资本的出资人代表,享有国有资本的所有权,并通过委托契约享有收益权。受托方可以是具备资金和管理实力的外资财团、国内民营企业或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受托方在接受委托时,必须对委托目标提供相应的财产抵押或交纳保证金。

国有资产数额庞大,质量参差不齐,如果多数通过改制来实现退出,需要巨大的购买资金这一点,无论对国内资金市场还是国外资金市场而言,都面临着极大的压力。“购买力”不足影响着大中型企业改制的进程,难改“一股独大”的局面,存在着买不起的现象;另外,出于对经济全局的考虑,或部分国企尚不具备产权转让的条件,也出现了不想卖的问题。对于这些“买不起”或“不想卖”的国有资产,采取委托运营无疑是比较好的选择,它既不需要受托方支付大量的产权转让资金,交纳保证金的基准是依据收益目标而非资产规模,所需资金量少,可以解决买不起的问题。同时有利于引入市场机制和先进的管理办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有利于解决不想卖的问题。因此,委托运营是实现国有资本退出的有效方法。


 
   
打印本页
好友推荐
发表观点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学习时报社 电子邮件: xxsb@263.net 电话: 86-10-628051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技术支持: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