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推行清洁生产概况

面对环境污染日趋严重、资源日趋短缺的局面,工业发达国家在对其经济发展过程进行反思的基础上,认识到不改变长期沿用的大量消耗资源和能源来推动经济增长的传统模式。美国国会1990年10月通过了“污染预防法”,要求工业企业通过源削减,包括:设备与技术改造、工艺流程改进、产品重新设计、原材料替代以及促进生产各环节的内部管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并在组织、技术、宏观政策和资金做了具体的安排。

欧共体

欧洲许多国家把清洁生产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例如欧共体委员会1977年4月就制订了关于“清洁工艺”的政策。1984年、1987年又制订了欧共体促进开发“清洁生产”的两个法规,明确对清洁工艺生产工业示范工程提供财政支持。1984年有12项、1987年有24项已得到财政资助。欧共体还建立了信息情报交流网络,其成员国可由该网络得到有关环保技术及市场信息情报。

法国

法国政府为防治或减少废物的产生制订了采用“清洁工艺”生产生态产品及回收利用和综合利用废物等一系列政策。法国环境部还设立了专门机构从事这一工作,每年给清洁生产示范工程补贴10%的投资,给科研的资助高达50%。法国从1980年起还设立了无污染工厂的奥斯卡奖金,奖励在采用无废工艺方面做出成绩的企业。法国环境部还对100多项无废工艺的技术经济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其中无废工艺设备运行费低于原工艺设备运行费的占68%,对超过原工艺设备运行费的给予财政补贴和资助。

荷兰

荷兰在经济部和环境部的大力支持下,实行了“污染预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结果。1988年秋,荷兰技术评价组织对荷兰公司进行了防止废物产生和排放的大规模清查研究,制订了防止废物产生和排放的政策所采用的技术和方法。并在十个公司中进行了预防污染的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荷兰政府为促进少废无废(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展和利用,可给工厂提供占新设备费用15—40%的补贴。

丹麦

丹麦于1991年6月颁布了新的丹麦环境保护法(污染预防法),这一法案在清洁工艺和回收一节中,规定了:(1)对通过采用清洁工艺和回收利用而大幅度减少对环境影响的研究和开发项目提供资助,并对清洁工艺和回收利用方面的信息活动给予资助。(2)对某些会对公共行业或社会整体带来效益的项目可提供高达100%的资助。(3)对其结果属于应用性的项目和研究提供不超过75%的资助。(4)对工厂中回收研究项目提供25%的资助。(5)对用于收集所有类型废物设备进行的研究可提供高达75%的资助。

加拿大

加拿大政府为废物管理确定了新的方向,他们制订了资源和能源保护技术的开发和示范规则,其目的是促进开展减少废物和循环利用及回收利用废物的工作。以促进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近年来,加拿大开展了“3R”运动,“3R”为Reduce, Reuse, Recycle三字的字头,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在全省动员开展“3R”运动,这个运动的范围相当广泛,从省制订大的计划到民间组织自发的活动,形式多种多样。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极为重视发达国家这一工业污染防治战略的转移,决定在世界范围内推行清洁生产。1992年10月召开了巴黎清洁生产部长级会议和高级研讨会议,指出目前工业不但面临着环境的挑战,同时也正获得新的市场机遇。清洁生产是实现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它既能避免排放废物带来的风险和处理、处置费用的增长,还会因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产品成本而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会议还制定了推行清洁生产的计划与行动措施。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在80年代初就提出了将环境保护纳入该组织工作内容,尔后成立了国际清洁工艺协会,鼓励采用清洁工艺,提高资源、能源的转化率,减少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少排或不排废物。在90年代,逐渐形成了在工业发展中实施综合环境预防战略,推行清洁生产的政策。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工业发展组织的一系列活动,有力地在全世界范围内推行清洁生产,对我国推行清洁生产也是极大的促进。 (国家信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闫敏博士后摘编)

中国网 2005年1月18日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