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生态保护新课题
闫敏

西部地区既是我国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同时也是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全国2/3的石油可采储量、83.9%的天然气储备、38.6%的煤炭储量、23.9%的铁矿石储量在西部地区;全国76.85%的水能资源可开发量集中在西部地区……。在拥有大量资源的同时,西部的生态环境并不容乐观,全国有一半的生态脆弱县和60%左右的贫困县在西部。西部地区土壤侵蚀面积达410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侵蚀面积的83.3%;此外,西北五省区和内蒙古是我国土地沙化最为严重的地区;除四川盆地外,大部分地区严重缺水;森林植被破坏严重,森林覆盖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西部地区是我国的生态屏障,其生态环境状况如何关系到我国全体居民的生存质量和整个社会的发展空间。在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过程中,西部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但是同时也面临着新的压力。

西部生态环境改善取得的成绩

2000年,我国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五年以来,从生态环境改善的角度来看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国家先后启动了一批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实施了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防沙治沙、草原丰育等工程,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18亿亩,荒山荒地造林任务1.7亿亩;退牧还草试点工作实施1年来,共安排治理退化草原任务1.9亿亩。2000年至2004年,国家对草原保护建设共投入资金70多亿元,实施了天然草原植被恢复与建设、牧草种子基地、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原生态建设、育草基金等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新疆、青海、内蒙古等一些荒漠化草原植被盖度增加20%以上,约9700多万退耕农牧民由于国家补助政策而直接受益。西部开发对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西部的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的改善,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人民收入不断增加,经济效益显著提高。但与此同时,西部开发也给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带来了新的问题,西部环境与生态保护依然面临重重压力。

西部开发面临的生态压力

压力一:产业结构落后的压力。西部发展经济的比较优势在于两方面:一是劳动力优势,二是资源优势。在进行西部开发的过程中,很多人主张充分利用西部的资源优势,带动西部地区经济增长。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我国进行西部开发的过程中,在经济得到一定发展的同时对自然资源也造成了严重消耗和浪费。实际上,西部地区的资源储藏并不象人们想像的那么丰富。从矿产资源来看,西部储量较大是一般性矿种,关键性矿种和重要性矿种的储量相对较少,而且存在开采困难、开采率低的问题。而且,从全球资源优化配置的角度来讲,与国外的资源相比,西部资源开采成本较高,运输成本较大,在竞争中不处于优势。大规模、高强度的开发利用资源作为经济发展的出路,不仅造成资源的巨大消耗和浪费,也对生态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西部“资源高消耗、污染高排放”的能源和原材料工业占很大比重,传统产业比重也很大,由于其中大多数企业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既无法与东部的先进企业竞争,还容易造成环境污染。西部地区GDP占全国的20%左右,但其排放的工业废气、二氧化硫分别占全国的30%左右。西部地区万元产值排放的污染物,要比东部地区高出1-5倍。

压力二:盲目引进项目造成的压力。进行西部大开发,发展经济是主题,但是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也是决不容忽视的。很多地区认为在区域经济开发的初期,都会不同程度地对当地的自然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这是不可逾越的阶段,所以西部开发应以经济建设为主,走“先发展,后治理”的道路。在西部开发过程中,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向西部转移那些相对落后、污染环境、低附加值的夕阳产业。在西部大开发招商引资中,一些不法外商利用我国环境政策法规漏洞向西部转移重污染行业,或者以经济利益为诱饵,出售陈旧设备。但受“先污染、后治理”思想的左右,西部有的省份为了加快引进外资速度,可能盲目招商引资,许多项目往往在相当短的时间内立项开工,使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工作落后,产生新的环境问题。在开发的过程中,西部省份的某些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无节制地出售初级产品和稀缺资源,造成西部经济发展的同时,土地、矿产、森林、水等资源以及能源的消耗加快。很多企业为尽可能多地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增加资源消耗、不处理污染物等牺牲环境的手段求取竞争实力的增强和贸易的发展,给西部地区造成严重的生态侵略,形成新的环境压力。

压力三:经济转型困难带来的压力。西部开发以促进西部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脱贫致富为目标,受到西部人民的欢迎。但开发中的环境政策严格限制传统或污染产业的投资,限制农民砍伐林木、开采矿藏等,又不利于人们在短期内尽快实现致富目标,必然与经济主体的利益冲突。由于发展环保型可持续的产业(如高科技产业)与当地的比较优势不相符合,会使经济发展的速度减慢,那么,吸引和接受传统产业转移就成为理性选择。于是,当地的“民意”就愿意接受这种投资,以便自己有工可做,一些地方政府为局部利益甚至自身利益便放弃了自己作为管理者的责任。而现行的环保管理体制的块块分割而不是垂直管理也使地方环保部门难于违背地方政府的意志从而有效地发挥监督和管理职能。禁止砍伐天然林、退耕还林,包括禁止私自挖煤采矿,直接危及到当地森工企业、小煤窑、小矿井以及农户的生计,甚至使部分农民的吃饭、烧柴都出现困难,地方政府的税收、收费利益也受损。于是,在西部开发过程中,农民便私下里甚至明目张胆地强行砍伐,强行采矿,环境生态遭到极大破坏。加之对政府的考核主要是短期经济业绩而不是环境指标,于是地方政府也对破坏环境的行为给予默许。这使本已脆弱的西部生态环境变得更加不堪重负。

建设良性西部生态的举措

西部开发过程中,在谋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保证生态建设。西部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破坏只要一朝一夕,恢复却要天长地久。要使西部开发中的环境问题得以解决,重要的是建立一套有效的措施,使具有正面环境效应的行为成为经济上有利的行为,至少不会严重受损,受到损失可以得到补偿。为此,国家环保总局已从六个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西部生态环境,并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保护生态,实现西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发展循环经济

西部大开发不能继续走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产出的传统的线型经济发展之路,必须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寻求经济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途径。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是使西部生态得到修复,使资源损耗大为降低、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实施参与式环境保护政策

在西部一些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情况下,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并不能真正实现。因为无论法规多么严格,对于尚未解决温饱又生计无着的农民来说,乱砍乱伐、毁林开荒、违法采矿都是难于消除的。可以借鉴东南亚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将保护环境同消除贫困联系起来,调动农村和林区居民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对林区居民予以补偿,为替代产业的发展提供帮助。

(三)建立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经济学对于环境保护等具有外部效应的行为强调对个别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额进行补偿,或者通过交易实现内部化。西部生态环境补偿政策的构建,不能仅仅局限于环境的治理与保护方面,而应从经济发展的全局来审视,变输血型补偿为造血型补偿。如征收环境税,实施排放许可证制度等,将募集的资金用于补偿政府、企业、农户由于环保行为而带来的损失。

(四)强化地方政府与企业的生态责任

西部开发过程中,地方政府应承担起相应责任,进行政策引导和法制保障,其中最重要的是执行监督职能。西部各省市区应在制定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或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国家法规在本地的贯彻落实。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政策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技术改造,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设备,发展清洁生产、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等。(作者为国家信息中心博士后)

中国网 200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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