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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十一五”农民纯收入要达到沿海平均水平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2 月9 日 |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

近期召开的辽宁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十一五”时期辽宁要基本实现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目标。主要标志一是确保经济增长速度和效益增幅持续达到或超过东部地区的平均水平;二是确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沿海省份平均水平。

“十一五”期间,辽宁将以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重点,调整优化布局结构。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力度,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投入的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坚持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做大做强优质粮、畜牧、渔业、蔬菜、水果五大优势产业和油料、花卉、中药材、食用菌、林产品五大特色产品。推进优势特色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专业化生产基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积极推广节水、节地、节肥等技术。以农业产业化为主导,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努力把辽宁省建设成为全国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十一五”期间,全省农业增加值预期年均增长6%;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预期年均增长20%。

辽宁农业在“十一五”期间要完成的目标主要有:到“十一五”末期,全省农业总产值达到2450亿元;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500万吨;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7%以上,全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0%以上,科技贡献份额达到60%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由现有的45%提高到58%;“十一五”共培养农业大中专毕业生4万人,通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工程培训农村技能型人才100万人。(记者于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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