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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十一五"期间健全卫生法制坚持依法行政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1 月5 日 | 文章来源:《求是》

一、明确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卫生工作的要求

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我们一定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宽广的世界眼光,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奋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这段话精辟地概括了《建议》的基本精神,明确了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任务,回答了如何发展、靠什么发展和为什么发展的问题。这是我们党对发展问题所作的进一步全面阐述,是发展观的进一步深化。联系到卫生工作的实际,有如下几个重要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

第一,关于“十一五”时期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问题

“十五”期间,我国卫生改革不断深化、发展逐步加快。卫生事业突破了单一依靠政府的发展模式,努力调动政府、社会、个人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医疗卫生服务规模、服务条件、服务水平都有了很大改善和提高。特别是经过抗击非典的斗争,我们加大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度,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应急救治体系、应急卫生队伍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等方面迈出了很大步伐。疾病监测网络不断健全,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发现、控制、有效治疗等都在不断改善,建立了强有力的应对禽流感疫情防控体系。2004年与2000年比较,儿童免疫疫苗接种率由85.3%上升到87.3%;农村改水受益的人口比例由92.4%上升到93.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55.2%上升到60%;农村卫生厕所的普及率由44.8%提高到53.1%。2004年,城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1.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到77.1%,提前实现了2010年65%的规划目标;婴儿死亡率由32.2‰下降到21.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39.7‰下降到25.0‰;孕产妇死亡率由53/10万下降到48.3/10万;我国人均期望寿命已将近72岁。这些重要指标的变化,充分说明了“十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成就。

但是,用科学发展观来衡量,我国卫生事业发展不全面、不协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医疗卫生服务不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的矛盾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任务艰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不够健全,尤其是在农村和基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应急救治能力不强,一些重大疾病流行蔓延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队伍薄弱、执法能力不强,人才队伍不适应工作需要,以及工作经费缺乏有效保障等。二是我国正面临着疾病谱的快速转变,新发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不断出现,原有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人数又不断增加,疾病预防控制面临巨大挑战。三是医疗资源配置存在结构性矛盾,优良资源过多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发展严重滞后,不适应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四是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不合理,公益性质淡化,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严重。今后,卫生事业发展必须要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预防与医疗之间、中医与西医之间、医疗服务与医疗保障之间、不同层次的卫生服务之间协调均衡的发展,特别要把发展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作为重中之重。

第二,关于卫生工作体制机制改革问题

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卫生事业也面临着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任务。对于卫生体制改革,我们既要看到取得的明显成绩,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既不能用成绩掩盖缺点,也不能用缺点抹煞成绩。目前存在的问题有些是历史形成的,有些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有关,有些是其他方面的问题通过医疗卫生服务反映出来,有些确实与卫生体制改革滞后、监管不到位有关。卫生体制、机制存在什么问题?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如何改革?还需要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我认为,当前卫生管理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公立医疗机构垄断的局面还没有改变,96%的医院是公立医院,政府、社会、个人多渠道发展医疗服务事业的局面没有形成,医疗机构之间科学有序的竞争没有开展起来,医疗服务资源满足不了群众需求;二是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没有理顺,由于政府办医院过多,财力难以支撑,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医院收入的90%以上来自医疗服务收费,客观上形成了靠市场筹资维持运行和发展的局面。这种靠市场筹资的机制是导致医疗机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医疗费用大幅攀升、群众负担加重的重要原因。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及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和效率。

第三,关于卫生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

《建议》突出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实现社会和谐。这些要求体现在医疗卫生服务上,就必须坚持卫生事业维护公众利益的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必须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特别要注重农村居民和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公共卫生需求,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普及健康知识教育,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关注困难群众,维护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和服务收费公道,不能为个人和小团体利益而损害群众利益。

医疗卫生服务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我们要怀着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使命感,怀着强烈的服务意识和执政为民的意识,勇于正视矛盾,敢于承担责任,迎难而上,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十六届五中全会对于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这些目标和要求涵盖了卫生工作的各项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一定要落实到各级政府制定的“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具体项目上。“十一五”期间卫生工作的总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全面、持续、协调发展。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为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建设,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改革医疗服务体制和机制,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维护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坚决纠正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一)强化政府职能,努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政府的卫生工作职能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强公共卫生建设,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降低重大传染病发病率,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衡量政府卫生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二是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整顿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秩序,加强医疗机构运行管理,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制定鼓励政策,创造宽松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发展壮大医疗卫生资源。三是加强卫生行业监管,按照属地化原则,建立不分医疗卫生机构隶属关系,由当地政府实施行业监管的机制,严格医疗资格准入,规范医疗秩序,强化医疗质量评价,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维护群众经济利益和就医安全。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纠正不正之风,减轻群众负担。四是加大卫生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地方政府应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进一步加大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力度,优化卫生投入方向和结构,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经费保障要与改革运行机制相结合,扭转其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维护公益性质。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关心贫困农民和城市低收入居民的看病就医,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中央政府应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卫生发展的转移支付,加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五是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卫生知识水平和健康意识,改善群众生活工作环境,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发生。

(二)加强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005年底,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础建设基本完成。但是,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增强能力、提高水平的任务更为艰巨。疾病预防控制的工作目标主要是降低发病率。卫生部《关于疾病控制体系建设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模式,明确职能责任,提高服务能力,健全监测网络,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工作任务。这既要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积极努力,也要靠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信息监测网络体系,建立规范、科学、有序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建立畅通、快速、准确、标准统一的国家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全面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反应、救治、监督和指挥决策能力。

(三)集中力量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要从维护国家稳定、维护社会公平、维护农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和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思路已经比较清晰,关键是抓好落实。一是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扩大试点范围,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管理办法,调整补助标准,使农民获得更多的利益。在集中解决好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同时,要注意兼顾农民普遍受益。二是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重点加强乡卫生院和县医院的建设。三是加强农村公共卫生网络建设,健全农村防疫和疫情的监测报告体系,每个村都应有专人从事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四是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扩大农村卫生人才定向招生,继续组织城市医生对口支援农村工作。五是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管理,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必要经费,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要研究建立适应农民经济水平的农村医药价格管理体系和医疗服务规范,为农民提供安全、低价的基本医疗服务。

(四)继续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

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城市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应围绕四个问题进行:一是逐步改变医疗服务由公立机构垄断的局面,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国家、社会、个人共同筹资发展的格局。二是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按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承担能力和人民基本医疗需求,科学确定公立医院的规模,并将一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改由社会力量举办,以便为群众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政府集中财力办好一批公立医院,加大投入、转换机制、严格管理、明确政策,使其真正成为为群众提供优质、低价的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医院。公立医院不以营利为目的,国家控制医务人员的工资总水平。三是对现有医疗机构不分行政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化的卫生全行业监管,依法监管医疗服务的质量安全和收费标准,严肃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四是积极探索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推进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改革。改革以药养医机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格,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规范药品集中采购,降低药品的不合理价格。

(五)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要坚持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加大城市医疗卫生资源调整力度,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居民对基本医疗卫生的需求。通过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使广大居民普遍享有费用比较低廉、质量比较优良的服务。合理分流病人,减轻大医院负担,充分发挥大医院和高水平医生医治疑难病症和危重病人的作用,优化医疗资源结构,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六)加强卫生法制建设

健全卫生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十一五”期间,要加紧制订《初级卫生保健法》、《艾滋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护士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食品卫生法》、《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同时,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方面的监管,保证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极为重要的时期。卫生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能否有效解决,关键在这五年。我们要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把思想统一到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卫生部长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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