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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展望中国慈善事业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3 月22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捐助和帮扶活动。要使失去父母的儿童、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和残疾人,得到更多的关爱和帮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摘自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

3月9日上午,关心慈善事业的部分政协委员召开了展望中国慈善事业座谈会,委员们就如何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完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律环境、如何构建和完善社会的慈善文化体系、加强公众与企业的慈善意识和社会责任等与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

慈善事业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

保育钧(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社会慈善事业一定要社会办。我们国家的慈善机构不太多,需要大家共同参与。既要有纵向的全国性的有政府背景的机构,更要有横向的网络型的社会慈善机构。动员社会力量来办第一要对民间热心慈善的资金有个许可;第二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支持;第三舆论上要给慈善家应有的尊重和地位。

彭玉(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参与慈善工作的每一个人,比如工作人员、捐助的人、受助的人都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具体体现。慈善总会有个国际合作项目叫微笑列车,就是给唇腭裂的孩子免费手术,这项工作完全改变了受助人的生存状况,甚至改变了他的一生,让他自立。因此很多病人包括他的家属都非常感动。不需要动员,比光讲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大道理更有效。

慈善事业需要大力宣传

王林(全国政协委员):当前我国慈善事业最欠缺的是国民的慈善意识还没有建立,大家不知道为什么要慈善,慈善干什么。地方的慈善机构也是无所适从,他们的工作只限于海啸、非典等等时期,日常工作根没无法开展。应当把慈善作为一个道德的标准、文明的标志,让大家觉得慈善是光荣的。所以当务之急是尽快培养国民意识,这不是大慈善家的事,也不仅仅慈善机构的事,是每个中国人美德的展现。

彭玉:我们的慈善历史上就有,但整个研究还不尽人意。要加强宣传力度,不能宣传空洞的道理,应该树立正面典型,同时宣传在慈善事业中规范管理的组织,宣传他们做什么了,怎么管理,提高这些组织的公信度,让大家愿意拿钱,拿出钱来也放心;另外宣传内容也可以更广泛些,让大家觉得慈善事业是我们共同的事业,共同参与。

鲍培德(全国政协委员):一方面要宣传慈善既是社会的事业,也是公民的职责;同时也要宣传捐赠的渠道和程序,因为现在很多人想捐而不知道找谁;第三宣传慈善机构的操作程序,增强公信度。

慈善事业需要政策法规扶持规范

范宝俊(全国政协常委、中华慈善总会会长):政府加大支持力度一方面是完善立法,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以法律为保障,以政策为支撑是很关键的问题。另一方要面对公益组织的发展进行培育,给予支持。同时监督管理的力度也要加大,现在公益组织数量不多,质量有待提高。目前筹募市场比较混乱,向社会募捐太多太滥,有资质的也募,没资质的也募,街道办事处也募,学校也募,医院也募。个人有困难通过新闻媒体也募。给群众和有爱心的企业家带来很多麻烦。

谢遐龄(全国政协委员 民盟中央常委):慈善事业在中国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因为它的发展有个中断,而且中断了很多年,重新起步存在很多问题,所以慈善事业要发展由非常艰巨的工作要去做,有三个环节:一是促进慈善立法;二是发展起一批高质量的民间慈善组织;三是培育公众的共通感,就是形成整个社会普遍接受的理念。这个共通感是我们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主要指标之一;还可以和企业的社会责任结合起来,将其列为企业社会责任应该达到的指标之一。慈善初期需要政府参与,以后要慢慢淡化,逐步变为民间行为。

保育钧:我长期研究私营经济、民营经济,通过我的了解,民营经济愿意捐助,愿意做慈善事业,但需要有相应的政府扶持、规范。我们在政策和法规两方面都有零零星星的规定,但不系统,特别是税收政策,搞慈善捐助过去没有税前扣除,现在有了,额度也仅是3%,这就限制了慈善事业。

鲍培德:政府要加强引导和协调,要有专业化的队伍;还应该给予慈善者一定待遇和地位;同时创造条件,使慈善款保值增值。

冯友(全国政协委员 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原来国家有规定,以基金会名义接受海外捐赠海关免税。有了这个规定我们就可以把国外一些二手的医疗设备免费拿到中国,对基层医院很有帮助。可做了几期后,政策取消了,我们就做不下去了。再比如,基金会的工作需要遵循基金会管理法执行,可我们国家第一部基金会管理法是1988年出台的,新的政策是2004年才有,中间间隔了16年,这期间就没有适合的法律。所以政策滞后也限制我们的发展;二是管理体制方面,目前每个基金会都有一个主管上级,没有不给注册;三是税收问题,目前只有少数基金会享受税收优惠。有政策我们才有支持,才有这个事业。

慈善组织需要加强自身建设

王林:慈善机构本身的建设非常重要。这个机构的完善和制度化法律化都非常重要。我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按规定是可以募集资金的,但我没有做,原因是不明确募集上来的钱如何管理,如何使用,如何让社会知道。在这个工作做好之前,有人给我也不敢要。慈善事业一定是一个阳光透明的事业。所以每年发布一次审计报告,对提高公信度很有好处。

许德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福利会副主席):慈善事业对社会人员要宣传,对工作人员要教育,捐赠人不希望自己的捐助被层层剥掉。

范宝俊:加大慈善组织自身建设,不光自己的事,比如搞自律公约等,同时政府也应该支持,应该使慈善组织向民间化职业化发展。

慈善事业的发展会越来越好

范宝俊:我国慈善事业是在不断发展的。以中华慈善总会为例,2002年筹款1亿5千万,2003年2亿1千万,2004年将近3亿,去年7亿9千8百万。展望今后,形势很好,但任务艰巨。一方面是社会需求量增大,国家对慈善事业发展的要求也在提升。慈善事业作为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面对弱势群体的量相当大,城市低保2200万人,农村没有五保的3000多万,在边缘的群体也达5000万,所以将近1亿的人口需要帮助。

李立国(民政部副部长):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这个起点的标志是前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中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新的历史时期党的文件第一次把慈善事业正式提了出来。去年的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及今年的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温家宝所作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提出把发展慈善事业作为政府工作的任务。这都说明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慈善事业的发展,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越来越热心于慈善事业,这是我们发展慈善事业新的良好的社会历史条件。

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上,从政府支持角度,我们将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改善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慈善事业促进法已经列入国务院今年的立法工作和明年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民政部门作为履行这方面政府职能的部门,正在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和起草文稿征求意见的工作,将把党和政府较长时间相对稳定执行的优惠政策、扶持政策有所改善,并进一步上升的法律的高度,创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二是继续加强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规范化管理和依法监督;三是对民政部门主导的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通过发展经常性捐助接收站点和分布于基层社区的慈善超市,爱心超市来提高社会捐助发展的广度,以及社会效果。对直接对接的企业面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社会帮扶活动纳入到政府的履行法律,政府关注和支持的范围,使之在更广泛的范围内面向更广泛的困难群众,产生更好的直接帮扶效果;四是进一步营造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并与先进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达到慈善事业发展和民族素质提高相互促进。(徐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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