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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五年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纲要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2 月8 日 | 文章来源:新华社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推动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各类慈善组织在全国大中城市将普遍建立,慈善服务网点在社区将普遍设置。这是民政部20日发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中提出的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目标之一。

社区普遍设慈善网点

我国慈善事业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包括:慈善福利机构稳固发展,在以国家兴办的福利机构为示范、社会力量兴办的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网点为依托的福利服务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一些大中城市建立了4000多个“慈善超市”“爱心超市”等,开创了社区群众互帮互助的新模式。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表示,无论社会公众的慈善意识、慈善规模、慈善组织、捐赠机制、法律制度,还是善款善物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我国慈善事业还有很多欠缺之处,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推进多做捐赠少缴税

纲要强调,要普及税收优惠政策知识,使捐赠人知道如何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手续;推动制定便利捐赠人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为捐赠人办理减免手续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

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关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为公益事业捐赠财产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境外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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