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深圳市少儿住院保险暂行办法》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当中,深圳50.9万名外来工子女有望在今年上半年与深圳户籍的少儿一样,享受到住院保险待遇。
在此之前,只有1.9万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子女可以享受到“半公费医疗”的待遇。而根据《暂行办法》,今后深圳少儿住院保险的覆盖范围为全市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在校生、在园生以及深圳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外来劳务工的子女具备一定条件的(即:外来工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合作医疗,子女为全市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在校生、在园生)均可以参加少儿住院保险。
据统计,截至2004年12月31日,深圳幼儿园、小学、中学人数为872662人,其中外来劳务工子女为50.9万人,占总数的58.4%。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少儿住院保险是统筹互助的集体保健事业,是从制度上体现社会共济,因此要从政府管理的层面来强制推行。因特殊情况,少儿住院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政府财政给予特别补贴。
据介绍,深圳少儿住院保险基金月筹集标准为深圳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8%左右,即约15.97元-21.29元之间。该费用全部由申请人个人向社保机构缴交,申请人可向其所在单位申请报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出生子女的缴交费用的50%。
享受少儿住院保险待遇的,一旦住院或发生恶性肿瘤等大病门诊费用,就可以得到最低399元、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平均工资四倍、即127728元的基金。因自付医疗费用数额较大、造成生活水平降至社会救济线以下的参保者,还可向深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少儿住院保险费用救助。(记者 李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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