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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7 月10 日 | 文章来源:海峡网-厦门晚报

根据建设部即将发布的一份解释性文件,“90平米以下套型建筑面积要占到70%”的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总量控制。

之前国家九部委5月29日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即37号文)并没有明确,“90平方米、70%”的规定是总量控制还是对所有单个项目的要求。此后一些地方的开发商上书建设部,认为这一规定存在“一刀切”的问题,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文件核心内容

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

据悉,这份将作为37号文实施细则下发的文件,对37号文中若干重要而有争议的规定都有详尽说明。文件明示各地政府要据此细则调控本地的房地产市场。据内部人士透露,此份细则文件的核心内容就是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

这份文件在6月底由建设部起草完毕,然后交由九部委会签。7月初,文件草案已获八部委通过,但因国家发改委持有不同意见未立即公布。

国家发改委究竟对文件的哪些条款持有异议,文件内容在哪些内容上还将做进一步的修改。现在不得而知。不过,权威人士透露,九部委的交流和会签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文件有望于7月11日正式公布。

明确三大问题 世界套型建筑面积不搞一刀切

据了解文件内容的人士称,建设部此份细则明确了房地产界最为关心的三大问题:

一是对37号文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的条款,文件称,各地应当根据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当地住房调查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当地新建商品房结构比例。

二是对已经完成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证的项目要妥善处理。37号文中对此明确表示,凡不符合“90平方米、70%”规定的,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

即将发布的细则称,对2006年6月1日前已经获得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证的项目,各城市政府应当依据当年新建商品房结构比例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需要调整套型结构的具体项目。

第三,对一直以来颇有争议的“套型建筑面积”概念,建设部起草的文件明确: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共有的建筑面积组成。

提出区别对待各城市在总量上进行控制

了解该文件内容的人士说,这份文件一方面严格要求保障普通住宅需求,另一方面考虑各城市实际情况,提出因地制宜和区别对待。

房地产界一位权威人士说:“大家绷紧了弦已经很久,现在终于等到了结果。这三大问题明确之后,其他问题都好说。”该人士透露,对于“90平方米和70%”原来倾向于要求每个项目都要达标的规定,建设部可能会有所松动,只要求各城市在规划总量上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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