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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选择: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任用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10 月10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节选)

加快建立有利于优秀经营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任用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解决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一方面要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制度。另一方面要提高代理人的道德水平,包括政府官员和企业经营者的道德水平。目前,要突出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变“廉价投票权”为“风险投票权”。由于政府官员有选择经营者的权利,但是并不对选择的后果承担责任,不是真正的风险承担者,其选拔任用权是“廉价投票权”。所以他们在选择经营者时不一定理性,有时不是选择那些有开拓创新精神、懂经营善管理的人,而是选择那些有背景、听话的、顺眼的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之一,就是实行选人用人重大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连带,让投票人承担风险。

二是要改变“仙女下凡”现象。“仙女下凡”指的是党政官员直接下派到企业担任领导职务的现象。这些党政官员往往对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运作知之甚少,很难引领企业的不断发展。

三是要落实委托人的权利。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过程中扩大民主。某些重要公用企业的领导人应由代表机构和社区公民选举产生,并对选举人负责,受选举人监督。(李建钟 陈君荣)

(详细数据和分析请查阅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2005年中国人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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