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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会群体的人才开发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10 月10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节选)

随着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成为我国人才工作的重要目标,包括妇女人才、青年人才、少数民族人才等在内的特定社会群体的人才培养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实践中得到了较快发展。

1、妇女人才开发

妇女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加强妇女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提高全体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开发和利用人才资源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发挥妇女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我国《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为加强妇女人才队伍建设,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先后制定并发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两个纲领性文件,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也从保障妇女权益、发挥女性人才作用的角度,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为发挥女性高级专家的作用,人事部1990年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60周岁退(离)休。1992年,中央组织部和国家人事部又在《关于县(处)级女干部退(离)休年龄问题的通知》中,提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县(处)级女干部,凡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其退(离)休年龄可到六十周岁,受到女性干部的欢迎。

经过多年努力,女性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我国女性就业人口占就业总量的37.9%。女性就业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女性从业人员学历稳步提升,大专以上学历占女性从业人员的比例从1996年的2.2%提高到2003年的6.1%。

在妇女干部培养方面,一大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女干部被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1978年到1998年的20年间,我国妇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例提高了9%左右。女性专业技术人才是妇女人才精华。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她们施展才华、发挥作用的空间也不断扩大。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占专技人员总量的比例不断增加,从1980年大2003年,增加了10%以上。

2、青年人才的培养

青年人才代表着人才队伍的活力和未来。改革开放以来,青年人才队伍建设被列为我国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1990年代以来,随着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提出,青年人才问题进一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中央提出,要不拘一格地选用年轻人,努力从学习、工作、体制、政策、环境等方面创造条件,让年轻英才不断涌现出来。这应成为我们推动科技创新、知识创新和其他各个方面创新的重要知道思想[1]。

2003年12月,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强调,培养造就一大批素质优良、勇于创新的青年人才,是实现人才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要建立和完善各类青年人才工作制度,支持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引导青年人才把个人成长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鼓励他们在艰苦复杂的环境和丰富的社会实践中锻炼成长。在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实施中要把培养青年人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为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开放初期,中央提出了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目标,组织实施了“百千万人才工程”等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了博士后制度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培养制度”等人才培养、选拔制度,使45岁以下中青年人才逐步成为我国干部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主体。从1978年到1998年,我国干部队伍中45岁以下人员增加了约8%;2003年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总数的比例达到76.6%。

3、少数民族的人才资源开发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加强少数民族的人才资源开发,是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措施,关系到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为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中央在《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和宗教观教育。建立若干培训基地,培养较高层次的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继续做好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工作。切实加强西藏、新疆等西部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对西部和民族地区人才工作的支持,完善中央国家机关、东中部地区与西部和民族地区干部交流机制,加大县处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继续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以及其他地区的工作。

总体看,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人才在干部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所占的比例得到稳步增长。从1978年到1998年,少数民族干部增加了约2%;专业技术人员增加了3%以上,2003年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7.2%。(李建钟)

(详细数据和分析请查阅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2005年中国人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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