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民工权益就是保护生产力——青藏铁路建设部门关爱民工纪实

近年来,侵害民工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工资被拖欠,工伤事故多,超时加班,子女就学难……然而,在国家重点工程青藏铁路建设工地,记者却发现,一度被视为“二等公民”的民工,在这里真正感受到了平等与尊重。青藏铁路建设民工管理的成功经验,启示我们:保护民工权益,既体现了社会文明和进步,也保护了生产力。

“累死了我也心甘情愿”

在海拔4800多米的中铁十六局青藏铁路工程指挥部,记者遇到了正在进行工后体检的40多岁的民工孙海鹏。医生告诉他大部分检测指标合格,只是血红蛋白指标偏高,这是在高原工作发生的正常反应,经过一段时间休息后就可恢复正常。孙海鹏高兴得笑了起来。

孙海鹏来自山西,谈起自己过去的打工经历,不禁感慨万千。孙海鹏说,他做过建筑工,当过搬运工,活又脏又累,但收入却很少,为了能给家里多寄点钱,生病了都不敢去医院。舍不得租房子,晚上就躺在城市天桥下或马路旁,如果遇到警察驱赶,就只得跑到十几里外的郊区露天住宿。孙海鹏说:“我觉得我们农民工的处境真艰难。”

去年初,经同乡介绍,孙海鹏来到了青藏线施工工地。十六局为每人配备了一张床和一套崭新的被褥,七八个民工住一个帐篷,既宽敞又干净,每天都生着火炉,十分暖和。他们的工作服也都是免费发放的,吃饭顿顿都有肉和蔬菜。高原上高寒缺氧,工地医院的医护人员每晚都来查铺,问寒问暖,免费提供保健药品和氧气。

特别让孙海鹏感动的一件事是:2003年9月21日下午,他正在工地上干活,突然有人把他叫到工地旁,这时他看到局指挥部指挥长程红彬手中捧着一块生日蛋糕,身后还有一群领导,程红彬笑着对孙海鹏说:“老孙啊,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们为你简单地祝个寿,祝你生日快乐!”说着,大家取出一块塑料布铺在草地上,让孙海鹏坐下,然后把他围在中间,拍着手唱起了生日快乐歌。孙海鹏说:“我当时就流泪了,说实话,我一个农民从没有想到过‘过生日’,长这么大也没有吃过生日蛋糕。我对自己的生日早都忘了,而指挥部领导居然能记得,实在让我感动。”原来,局指挥部将每个职工和民工的生日都记录下来,到时领导们都要带着生日蛋糕前来祝贺。

孙海鹏说:“在青藏线,我们真正感受到了平等和尊重。我想,如果每一个用人单位都能像这里一样对待农民工,那该多好啊。建设单位这样善待我们,我想只有拼命工作才能报答他们!”一次,刚浇铸完一座桥墩,这时暴风雪突然降临,为了防止低温将桥墩冻裂,大家冒着暴风雪将桥墩蒙上“防冻外衣”。由于受寒和劳累,孙海鹏昏迷过去了,醒来时看到项目部刘经理正焦虑地守在他的病床旁。他抓住刘经理的手,激动地说:“在青藏线打工,累死了我都心甘情愿!”

每个人都受到充分尊重

“在青藏线,我们和用人单位职工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医疗、同奖惩,中铁十七局为我们统一配备了电热毯和被褥,免费供应可口饭菜和保健药品,在这里比在家乡生活得还要好。”来自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河滩乡的农民马东红乐呵呵地说。

青藏铁路建设总指挥部指挥长卢春房说,青藏铁路开工建设以来,始终把民工作为建设者的一部分,纳入职工队伍管理并一视同仁。民工的居住、生活和医疗等问题都有严格规定,如民工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日伙食补贴不低于10元,要进行工前、工中和工后体检,免费发放高原保健药品,每天劳动时间不超过8小时等。总指挥部还专门编写了《青藏铁路建设者手册》,详细介绍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并要求各参建单位尽一切力量为来自各民族的民工创造工作、生活和宗教活动的便利条件。

跳“锅庄舞”是藏族群众的一大爱好。中铁十九局四公司专门为藏族民工开辟了场地,提供照明条件。他们喜爱吃糌粑、喝酥油茶,公司每周都要派车到几百公里外的拉萨去买。去年安多藏族牧民赛马节期间,为了让大家能够参加这一盛会,中铁十九局在工期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仍然为藏族民工放了7天假。

在海拔5000多米的中铁十七局青藏铁路唐古拉山施工营地,有一间“礼拜帐篷”。在这里,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民工可以自由地做礼拜,即使在施工期间,只要礼拜时间一到,就可以暂时放下手中工作去做礼拜。该局青藏铁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长董献付介绍说,他们还专门投资50多万元,修建了清真食堂,中秋节为穆斯林民工发放了清真月饼。

民工的经济权益也受到了充分的保障。在青藏铁路建设工程中,没有发生过一起拖欠民工工资的事情。卢春房说,青藏铁路各参建单位采取用人单位代发工资、办理民工工资银行发放卡、劳务承包责任人缴纳工资保证金、发放当月工资前检查上月工资表等多种措施,有效防止了工头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携款逃跑等侵害民工利益的事件,有效地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

保障民工权益要在机制上做文章

在青藏铁路建设中,有关单位充分尊重和保护民工合法权益,极大地调动起了广大民工的工作热情,确保了建设工程的节节胜利。记者在采访中深深地感到,人是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保护民工合法权益,就是保护建设力量,保护生产力。

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中一支不可或缺的新生力量。绝大多数农民工承担了城市里最苦、最累、最脏的工作,没有他们,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势必受到影响。就农村而言,“民工经济”可谓是“一座不冒烟的大工厂,一所不花钱的大学校,一个事半功倍的大产业”,是“输出劳动力,带回生产力”。然而,近年来,由于一些政府部门不作为以及农民工自我保护能力低等原因,很多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处境十分艰难,这一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要达到56%,这就意味着今后每年要有1300万农民进入城镇。各级党委、政府应该充分认识到民工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打破身份界限,给予平等待遇,建立有效的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对农民工要多一份感情,多一点关心,多一些理解,使他们能以饱满的热情和充足的干劲投入到各项建设事业中去。(王圣志)

 

《半月谈》  200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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