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陋习与禁忌

    抽鸦片 民国初年,县城有私设的烟馆,有贩卖烟土的店铺。文坊、塘湾、上清等集镇和一些大村庄,也有小型烟馆店。当时中产阶级以上人家子弟吸烟者甚多。吸烟者面黄肌瘦,身体衰弱,有的因此而倾家荡产。30年代中期,国民党当局曾采取措施禁烟,收到一定的效果,但偷吸卧倒片者仍有人在。新中国成立后,吸鸦片恶习才被彻底禁止。

    宗族械斗新中国成立以前,贵溪乡村经常出现宗族械斗事件,封建统治者无法罅。械斗起因,有的为争夺土山,明末至清初,发生多次械斗,各有死伤;,贵溪乡村经常出现宗族械斗事件,封建统治者无法制止。械斗起因,有的为争夺山林水域所有权。如塘湾乡刘姓与夏姓,为争夺一座土山,明末至清初,发生多次械斗,各有死伤;鸿塘乡横田罗姓与余江窑池祝姓,隔河相望,为争夺打鱼水域,多次刀兵相见,世代成仇,死伤不报官府。也有地主乡宦,为争夺个人私利,煽动宗族械斗,以求达到个人升官发财的目的。40年代各地“竞选”,大塘乡黄守德与塘湾乡夏鼎臣,为竞选伪乡长挑起一场大规模械斗,使用了鸟铳、土炮、手枪、步枪等武器。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觉悟提高,械斗一时销声匿迹。“文化大革命”期间,又发生械斗多起,其中最严重的是1967年北乡里前韦姓与项姓的一次械斗,一人被杀死,数十人被打伤、杀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府对全县人民进行了多次普法教育,健全了法制,宗族械斗现象基本消失。

    赌博 新中国成立以前,贵溪城乡(农村为尤)赌博之风甚盛。赌博方式五花八门,有钾铜宝、吊花会、推牌九、九点半、掷银子、八乌子、跌三满等。旧习新年,3天内不分大小,小孩也可以参加赌博,大人并不禁止。庙会、戏场、集市是聚赌的场所。少数游民开赌庄为业,随戏班辗转城乡间。民国后期,法币贬值,赌博以稻谷折价成筹码,动辄输赢稻谷几十石,不少人因赌博倾家荡产。民国政府多次禁赌,但有雷无雨,有人反借此机会敲诈钱财。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严禁赌博。但80年代中期以来,在偏僻乡间,城镇一隅,又有少数人私设赌庄,聚众赌博。

    迷信活动迷信之风在旧社会很普遍。农村设有“朝香庙”,每年秋收前的农闲时间,乡民成群结队、敲锣打鼓去寺庙拜菩萨。遇天旱,打着仪仗奏鼓乐拾“龙王”(蛇)求雨。生病求神问卜者更多。新中国成立后,绝大多数人已不信鬼神。80年代后期,又出现求神、算命、看相者。

    缠足一清至民国初年,妇女缠足成风,不缠足者,被人讥笑为大脚婆。此风气到30年代末才逐渐消失。

    嫖娼 新中国成立以前,贵溪虽无公开挂牌营业的妓院,但半公开的娟妓很多。这些娼妓以结拜姐妹为方式,多方勾引顾客,遇富户喜庆,应召上门,在酒筵间为宾客吹歌弹唱,称“堂子班”。也有暗娟独自营业,来往于文坊、塘湾等集镇,卖淫为生。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明令禁止卖淫嫖娟,娟妓一度销声匿迹。80年代中期,县城及个别乡镇又出现暗娟。

     禁忌

    过年杀猪忌“杀”字,叫“放猪”。猪头忌“头”字,称“猪首”或“猪纱帽”。猪尾说成“千斤”。

    过年忌食狗肉,“打狗过年”最不吉利。

    正月初一忌说不吉利的话,元宵前忌吃霉豆腐。

    春节、元宵日忌动用针线剪刀。

    婚嫁送礼,礼金数忌单宜双。

    结婚宴席上,碗、盘子禁层叠在一起,层叠在一起含“重来”之意。

    新娘进夫家当天忌吃饭,吃了称之“呕气饭”,一辈子都得呕气。

    已出嫁的女儿忌在娘家过年。女儿女婿忌在娘家同房住宿,忌在娘家生产(生儿女),招亲例外。

    赴宴忌九人一席,因为唯办丧事“九大王”一席。

    饭桌忌摆直向,唯供桌可以。

    死人入棺,忌说“棺材”,只能说进“财”。

    成人死亡,小儿天折,忌说“死”。成人死亡叫“作古”、“老了”,小孩天折叫“去掉了”、“走掉了”。

    满60岁的老人死亡忌用五根木头做棺盖的棺材,五根木头称“五角子”,“短命鬼”所用。

    探视病人或赴丧葬宴席,不能说“谢”、“再来”之类。

    探视病人的东西忌探视人带回去,一定得收下。

    养香菇的人请人吃饭,忌说“谢谢”。

    砌猪栏禁人说“瘟”(贵溪人“睨”读“瘟”)。

    建房置家具,敲击忌说“打”,而说成“发”。

    男人忌在晒有女人衣裤的竹竿下通行。

    忌打喷嚏,认为是有人在背后议论自己。

    忌喜鹊叫,许多地方认为喜鹊报喜,贵溪人则认为喜鹊叫不吉利。

    忌猫头鹰叫。

    小儿患麻疹,忌生人入内。

    山里人被蛇咬,忌“蛇咬”二字,只说被藤怠“绊”了一下。

    江西贵溪政府网 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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