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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报》:坚持科学发展观要依法解决问题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5 月24 日 | 文章来源:解放军报

最近一段时间,圆明园环评事件受到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通过这一事件的前前后后,我们可以看到目前环保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但更可以看到我国政府坚持科学发展的决心,看到国家进一步重视和解决环境问题的希望。

未经环评擅自开工被叫停,环评法不是“橡皮图章”

所谓“环评”,是指环境影响评价,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旨在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圆明园环评事件起源于圆明园湖底清淤、防渗工程。圆明园管理处负责的这项工程总投资约2亿元人民币,湖底防渗从去年9月便已开工。但是,今年3月31日,该工程被国家环保总局叫停。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圆明园湖底防渗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未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擅自开工建设,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违法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必须立即停建,并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总局审批。

圆明园防渗工程被叫停,凸现了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严肃的法律制度,绝不是想盖就盖、可有可无的‘橡皮图章’!”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多次这样表示。

召开环保领域最大规模听证会,公众参与环保开了好头

圆明园防渗工程被叫停之后,在媒体和公众中掀起了轩然大波。在如此牵动国人民族情感的历史遗址进行如此重大的工程,普通百姓竟然毫不知情,环境治理中的公众知情权呼声更加强烈。对此,环保总局决定举行“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公众听证会”,并向社会发出公告。

4月13日,听证会如期举行。这是有史以来我国环境保护领域最大规模、最大影响的环境问题听证会,共有73名各界代表受到邀请,包括环境、文物、建筑等各领域的专家,还有来自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的代表及市民代表。

经过4个小时激烈争辩,尽管听证会最终没有作出实质性结论,但它毕竟迈出了我国民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一步,必将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产生深远影响。正如媒体评论所说,我们希望圆明园听证会是个良好开始,一个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开始;我们又希望圆明园工程是个结束,一个缺少科学论证、不管民众意愿、仓促上马、被动补课的类似工程的结束。

环评法立法本意是防患未然,现实中却常常变成亡羊补牢

然而,此次事件中也有很多地方值得人们深思。

北京市环保部门称,他们是在媒体报道此事后,才引起注意,“正式介入”。不客气地说,环保部门对此项工程的反应显然慢了好几拍。

根据环评法,环评工作理应使环保监督的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各项工程建设对环境生态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也才能防患于未然,为建设单位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浪费,这才真正符合科学发展观。

滞后的环评至少透露了这样的信息:即时下的环评工作还没有实现制度化和正常化运行。本应该是“防患未然”的环评,如今却多数是在“亡羊补牢”。最近又有消息说,因砍伐树木破坏植被而备受批评的南京紫金山改扩建项目,也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为什么有那么多项目不经环评擅自开工建设?除去利益驱动、管理体制等因素,法律约束的软弱恐怕是重要原因。据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介绍,20多年来,全国以破坏环境罪定案的只有3起。而根据环评法,即使此次圆明园防渗工程交不出环评报告,对其处罚也不过是5万至20万元罚款。

圆明园环评成了“烫手山芋”,环评机制尚需完善

5月的圆明园,水少了,游人也少了。防渗工程已经停工一个多月,但是直到5月17日才由清华大学着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圆明园管理处对此作出的解释是:此前一个多月,没有环评机构愿意接手圆明园环评。

据环保总局去年公布的数字,建设项目环评资格证书考核合格单位共858家,现在却没有一家愿主动承接圆明园环评。环评工作为何成了“烫手山芋”?

据环保总局环评三处负责人李天威分析,其原因是此次事件的特殊性和社会性。换句话说,不是环评本身难度大,而是拿出一个让各方都满意的环评结果很难。如果认为防渗工程对环境无害,可能无法面对心中存有疑惑的公众;而如果认为该工程有害环境需要停工,则将造成投资方的巨大经济损失,其压力可想而知。

有法律专家认为,圆明园环评成了“烫手山芋”,暴露出环评机制的缺陷,应该借机梳理问题,完善环评制度。虽然环评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但不能只为经济得失和个体利益,就不讲职业道德,更不能忽视社会责任。(欧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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