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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新动向关注:地方政府成积极参与者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9 月16 日 | 文章来源:财经界

对于今年的中国经济来说,宏观调控依然是经济政策的主旋律。近来出台的一些新政策,为这一主旋律增添了不少新的内容。宏观调控的新动向,值得关注。

这些新动向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地方政府逐渐成为经济调控的积极参与者。毋庸讳言,在现行体制之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利益方面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冲突。这一利益格局决定了地方政府往往是宏观调控的被动执行者,不少时候,地方政府甚至会成为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消解者”,即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原因无它,利益驱动使然。然而,今年年初以来,不少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当多的经济调控政策,这些政策多与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目标指向一致。比如,浙江省就明确提出,电力紧缺已向浙江省的经济结构敲响了警钟,浙江省的经济结构必须改变。这与中央提出的经济结构调整的宏观调控目标显然是一致的。上海、深圳等地地方政府近来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目标直指这些地方居高不下且不断攀升的房价,与中央提出的严控房价不断大幅度上涨的要求紧密呼应。这些迹象表明,随着宏观调控的不断深化,地方政府大多已经对中央坚决进行宏观调控的决心有了相当程度的认识,不再把去年以来展开的各种宏观调控当作临时之举,去掉了被动应付的态度,而改为主动配合。这些迹象表明,随着宏观调控的不断深化,地方政府已经认识到,宏观调控措施不仅对整个国民经济有利,而且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也不无好处。在这些认识主导之下,地方政府主动参与了宏观调控。

经济手段逐渐成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本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应有之举。然而,对于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来说,经济手段有时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本轮宏观调控刚开始时就是这样,一些经济调控措施出台之后,各地并不重视,依然我行我素。中央迫不得已,只得收紧银根,强制性地关停一批项目。近来,经济类的宏观调控措施已渐渐成为调控的主要措施。从中央出台的政策来看,有电力定价市场化的措施,有提高贷款利率抑制商品房需求过旺的措施;从地方政府出台的措施来看,有通过税收政策来打击商品房投机的措施,有通过经济手段引导投资方向以利于经济结构调整的措施,所有这些措施,都有着浓郁的经济气息。这一方面说明了行政型调控手段的局限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本轮宏观调控正在朝着更加合理的调控方式回归。

宏观调控的新动向值得关注。与行政型的调控手段比较起来,经济型的调控手段其作用更为持久,也不易反弹。但因为经济型的调控手段会涉及更为广泛的经济利益,其作用的范围会更为宽泛,也就更有可能引起一些利益冲突,有时候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公平。央行房贷新政策出台以后,对于如何区分正常购房者与投机购房者,有人就表现出了格外的关注。对于如何界定经济型宏观调控措施的作用范围,这应该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也就是说,相对于行政型的宏观调控手段而言,经济型的调控手段虽然有其可取的一面,但经济型手段也绝非是一种完美无缺的手段。对于这一类调控手段所可能产生的消极后果,我们必须有所警惕,有所防备, 此其一。

其二,相对于全局来说,地方政府毕竟有其独有的利益所在。地方政府成为宏观调控主体之后,它们所出台的调控措施有其天然的局限性,不可能都与全局利益要求相吻合。如何协调全局利益与地方政府调控措施的矛盾之处,是地方政府成为调控主体之后,我们所必须面对的一个新课题。也就是说,在今后的宏观调控中,必须要做到既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又必须更加注意解决这两个方面积极性的矛盾之处。

其三,目前来看,地方政府更为积极主动地参与宏观调控只是一个初步迹象,还有相当多的地方政府并没有采取这些积极主动的措施;另一方面,已采取这些主动措施的地方政府也大多有自己独特的利益考虑,他们主动参与宏观调控的积极性能够持续多久,也是一个需要继续观察的问题。一句话,调动地方政府参与宏观调控的任务还远没有完成,在今后的宏观调控中,这一方面不可掉以轻心。

对于金融系统来说,宏观调控的新动向也值得密切关注。全国性的垂直管理,是中国金融系统的典型特征之一。在这一特征之下,地方性的、差别化的金融政策一向较为少见。而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已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极具地方特色的调控措施。如何适应这一变化?这就要求金融系统应该更加关注宏观调控的进程,针对不同地区所出现的不同情况,做更为深入细致的工作,密切关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在不同区域传导差异。另外,一些地方所采取的新的经济型调控手段,对于金融系统有可能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如上海市政府最新规定,有抵押权的住房,在没有还清贷款之前,不得转让。这就有可能使得前一阶段累积的金融风险提前释放,有关方面应该尽早做好相应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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