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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身边事: "这事我不管"与"这事我要管"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5 月09 日 | 文章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太原5月9日电 “这事我不管!”一句不冷不热的托词,就把上门询问或求助者推出老远。来者又怯生生地问:“这事归谁管?”“我怎么知道?”至此,来者只能选择无奈离开。

这样的“对白”经常上演于公共场所、会议活动、社区街道,记者本人也多有经历;甚至在个别政府办事机构也能不时耳闻。记者随信访部门接待上访群众时,听到频次较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们找过某某部门某某人,他们说不管。”无奈之下,才越级反映或者求助新闻单位。

在另一些场合,我们却为“爱管闲事”急公好义的人和事感动不已。今年,太原市进行了第21次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表彰会,表彰了72位见义勇为的“贤人”。太原市见义勇为协会秘书长要恒祯介绍说:这些人中有协助公安机关与抢夺、抢劫、扒窃等涉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有只身斗歹徒的,还有纵身跳下寒冷彻骨的冰水舍己救人的英雄。从上个世纪80年代建立协会以来,太原市共表彰了1300多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基层政府的民事纠纷调解、司法仲裁、基层党组织和“小巷总理”等岗位上,涌现了一批又一批“铁肩担道义、妙手化干戈”的好干部。他们把当事人和群众所急、所盼、所想当作自己的头等大事,主动找麻缠事、解“老疙瘩”、问焦点案,“这事我要管!”体现了党和政府为民解困的形象。

从“这事我不管”到“这事我要管”,别看只有一字之差,反映的却是迥然不同的两重境界。前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相互推诿、漠然失职;后者高度负责、急公好义。之中的差距就在于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义务感。

其实,无论是在中国,鲁迅先生赞颂的为民请命“民族脊梁”,还是西方文化中卢梭等人主张的“社会契约”,反映的都是两个字:“负责”。

山西财经大学行政法学者王小萍副教授说,能不能负责,愿不愿负责,敢不敢负责,这不仅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应有素质,而且是建设法治、有限、公正和责任政府的应有之义。和谐社会应当是负责任的社会,只有我们的每位公民、职员和国家公务员能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全社会负责,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运转、充满祥和。 (记者王炤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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