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多起买官卖官案 广西东兴原市委书记判无期

今天上午,涉及20多起买官卖官案的广西原东兴市市委书记刘德欣,被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刘德新被捕前系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还曾担任东兴设市后的第一任市委书记。2004年4月27日,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批准将其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德新,利用担任东兴市委书记和东兴市建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259.085万元和美元2000元,涉及20多起买官卖官案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法院依法判处刘德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前,原东兴市市长李桂东,收受公路工程包工头和其他市政建设工程施工方贿赂130万元已经被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王盘明 黄道仕)

中国法院网 2005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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