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紧急布置春节防治非典工作 返乡人员须登记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昨日下发紧急通知,对加强春节期间防治非典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开展防非工作执法检查,对因措施不落实而造成非典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厂矿和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监控工作,安排专人调查、登记返乡入湘人员的详细情况,密切关注健康状况,发现发热等异常情况时,要督促及时就医排查,对不能排除非典症状的,要立即报告当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通知要求,各地要立即启动发热门诊,储备足够的救治药品和救护车等设备;机场、车站、码头要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设立留验站,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做好各种应急准备,适时开展健康询问、检查工作。对体温超过38℃的旅客,要立即送留验站进行初步排查,排除非典症状后方可登乘机、车、船;对不能立即排除非典症状者要立即由专人送至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排查,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要严格执行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制度,呼吸道发热病人必须登记。医疗机构对所有就诊病人都要进行体温测试,凡初诊为呼吸道疾病的发热病人必须转至发热门诊诊治。经发热门诊诊断为非典疑似病人的,在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疫情的同时,要落实专车专人负责转送到指定的医院收治。不具备影像检查、临床检验条件和预检分诊能力的诊所、门诊部、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对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要进行登记排查,不能排除非典症状者要立即将病人转诊至就近的发热门诊,不得擅自截留此类病人。

通知明确,要加强对果子狸、猪獾、狗獾、鼬獾和貉等野生动物的管理,从现在起全省禁止运输、销售、食用上述动物。此外,各级爱卫会要在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以灭鼠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作者:唐江澎)

《长沙晚报》  200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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