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房屋拆迁补偿数额须公开

 9月25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山东省的房屋拆迁补偿数额必须公开,拆迁中也不能以停水停电甚至动用警力相威胁,而且严禁在经济实力不足的情况下盲目拆迁。

据悉,山东省将对拆迁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因拆迁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限期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济新)

人民网200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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