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采取五项措施 支持国企改革

 

近日,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采取五项措施,支持国企改革。

——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省社保公司进一步完善原有的征缴措施和手段,提高资金支撑能力,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减轻企事业负担。

———进一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让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竞争。全省社会保险系统要加快这项工作的进度,大力推广延吉、长春等市县社会化管理的经验,使所有退休人员由企业管理转向社区管理,并不断改进服务管理水平。

———努力做好失业人员的接收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工作。确保为失业人员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减轻他们对原企业的依赖心理,维护社会稳定,为国企改革创造比较宽松的外部环境。

———及时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下岗、分流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通过主动参与企业改制,开办个人缴费窗口等措施,及时为这些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促进国企改革的人员分流,使原国企职工没有后顾之忧地走上社会重新创业。———在确保发放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通过扩大覆盖面,提高征缴率,努力增强资金支撑能力。由过去按25%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降为23%,以减轻企业负担,为我省企业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为确保这些工作的落实,省社会保险公司近日已组成3个工作组,由公司领导带队下到各地,帮助研究解决国企改革中涉及社会保险的有关问题。(希海 王巍 记者 白永智)

吉林日报  200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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