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以低保为核心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

截至目前,辽宁省基本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制度为核心,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援助、就学资助等为辅助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从今年10月1日起,辽宁省的城市平均低保标准从71元提高到180元。到10月底,辽宁省农村低保人数由20万人增加到35万人,月救助标准从20元提高到40元。1至9月,辽宁全省累计发放大病救助金3713万元,救助3.3万人。今年辽宁省投资1亿多元进行城乡住房援助,新建城市廉租房5000套;投资3280万元,为农村特困户建房2000套,使近年来为农村特困户累计建房达到两万多套。(徐元锋)

新华网 2004年11月25日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