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支持外资银行在我国东北地区设立机构

9月26日,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振兴东北暨东北亚合作国际研讨会”上表示,中国银监会支持外资银行在我国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开展业务,鼓励和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参股中资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对外资银行进入东北地区给予积极考虑和优先审批。

唐双宁认为,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的关键不在于增加机构数量,而在于提升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全社会的信用程度以及企业的营运效益。东北地区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应遵循以下思路与原则:不铺新摊子,不设新机构,在市场和自愿的原则下对东北现有的银行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和改造现有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合理调整机构网点布局,使其成为支持和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力量。

据悉,东北地区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率目前约为31.4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78个百分点。

唐双宁表示,东北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为地方经济作出贡献的同时,自身也由于各种原因积累了较重的历史包袱。这些年来,针对东北地区经济和金融发展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东北振兴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正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逐步得以解决。

据统计,截至2003年末,四家银行实际减免表外欠息160.6亿元,其中,减免东北地区企业表外欠息16.74亿元。2004年,银监会商财政部,并经国务院批准,赋予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三家政策性银行自主减免表外欠息的权力。此外,银监会正在积极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研究推动处置不良贷款、加快对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企业实施兼并破产等政策措施的落实。(记者 李卫玲)

国际金融报 200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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