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确定

在日前召开的有关会议上,吉林省国资委主任赵炳辉向记者介绍了吉林省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他说,在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进程中,吉林省要加大所有制结构调整力度,鼓励外商、私营企业、法人资本等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步伐,实现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进而壮大国有企业,扩大国有企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为实现这一任务,赵炳辉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是广泛吸收外资和民间资本,加快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和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在吉林省经济和国企改革中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外资和民营资本通过控股、参股形式,参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二是国有资本退出要有利于有效资产的集中。“退出”不是“淡出”,而是为了“进”得更快、更有效。吉林省国有资产分布面广,单位规模小是不争的事实,一方面,急需发展的领域资源短缺,另一方面,没有效益的投资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和流失。因此,国有资本从部分非关键性领域中退出,有利于存量资产的盘活和集中,支持支柱产业、关键领域、重点企业的发展,提高国有经济的主导竞争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要通过调整重组,培育和扶持优势产业、名牌产品的发展,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提高国有经济的质量、影响力和带动力。

三是抓紧制定和完善信用担保、发展基金等法律法规建设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国有经济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而言,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但国有经济本身并非十项全能,不能包打天下。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中、小型企业,要以退为主,以不为为主。国有让出空间,可以带动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同时,也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提供了可能。

四是切实做好政策性破产和依法破产工作。要积极引导企业树立“退出也是发展”的观念,劣势企业的及早退出,可以减少国有存量资产的消耗。对资产质量低劣、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对于产品无市场、浪费资源、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企业,要通过兼并、破产、资产重组等形式,使劣势企业尽快退出市场。

五是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过程中,要充分重视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把发展高新技术与改造传统产业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探索新的技术创新模式。国家发改委已经决定投入五十六亿元在东北启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就是希望通过发展高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提升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产业结构调整。为此,要注意政策导向,积极利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李忠春)

人民网 200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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