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东北国企 三大包袱如何解除

 

数据显示,吉林省有282户企业急需实施政策性破产,需核销呆账230亿元,其四大国有银行已经剥离不良资产433亿元,但不良资产率仍为35.2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

目前,东北三省各类下岗失业人员分别达到167万人、118万人和150万人。三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四项合计,资金缺口100亿元。东北三省现有承担社会职能的大中型国有企业1424户,企业每年办社会费用支持192.7亿元。

化解国企三大包袱

“2004年国资委将着力推进东北地区中央企业分离所办社会机构、分流富余人员工作,重点分离学校、医院等社会公共事务单位和行政事业型单位。结合东北地区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支持企业加大分离富余人员的力度。”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日前在国有经济长春论坛上透露说。

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局长王晓齐说,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费用由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企业社会公益单位、社会公用事业单位、社会福利单位和后勤服务单位则区别不同情况,分步分离。

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唐元副司长认为,化解国企的企业办社会、富余人员和不良资产这三大包袱,要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要稀释成本。东北国企现在的成本,不外乎职工身份置换所需成本和分离企业办社会,不良贷款要缩水所需的成本,这都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我国的经济总量膨胀很快,货币膨胀更快,现在看起来数字很惊人,十年或五年就只是非常小的一块。所以,应将以前长期积累形成的成本放到以后逐年来消化,否则改革的路子走不出来。

二是安置职工和优先补偿职工。对国家有贡献的职工,国企出售后,不能把他们一推了之,要尽量安置好,目前破产企业的补偿水平是很不公平的。

三是企业改革要真正改制,要进行着眼于发展的改制。企业不能随便关门,一个企业发展了几十年,可能“账面”不好看,但它有市场渠道、成熟工人等无形资产。完全可以将这些有效资产剥离出来,让职工待职安置。解掉包袱后,重新组建新公司。

扩大社保改革试点

辽宁省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张兆臣就如何解决债务问题提出,将国有商业银行对东北三省地方国有企业的债权转移为地方政府的债权、股权。中央采取多种方式化解国家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损失。

黑龙江省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孙敬本认为,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非常重要,但应依据当前转轨时期的特点,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搞“一刀切”,否则会影响职工就业和社会稳定。如牡丹江水泥集团将企办医院变为独立的经营实体就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要顺利实现东北地区的市场化建设,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东北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对此,可以争取将国家对辽宁的社会保障试点改革扩大到整个东北地区,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做法。

另外,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做好“三条保障线”衔接。

专家们认为,为了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除了国家要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外,可通过出售国有资产等多种办法,积极探索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新途径,千方百计保证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转,从而为加快市场化进程提供坚实的保障。

吉林大学郑贵廷教授称,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需要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但关键还是要立足于改革,立足于建立新的机制,把必要的成本支付与体制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即“用钱买机制,用政策买活力”,以体制创新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张迎新)

中国经济时报 200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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