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税支持振兴东北战略 率先试点增值税转型

 财经时报报道说,“我们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税总局近日以同样口吻回答了关于支持振兴东北政策的询问。财政部一位官员更表示:“如果快一些,税收优惠方案今年底就可出台。”

中央“11号文件”宣布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扶持政策中,明确提出了减债卸负、财政税收支持、项目投融资以及就业、社保等。中央支持东北振兴的第一步,首先是解决部分老工业基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留下的负担;中央的目的是首先减轻现有企业负担,让他们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竞争。

《财经时报》从财政部、国税总局了解到,国家振兴东北的税收支持政策正在研究制订中,但国税总局指出“方案的出台没有时间表”。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2004年新一轮税制改革启动,作为重要改革方向之一的增值税转型,国家已决定将首先在东北地区试点。

据了解,对于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工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军品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行业新购进的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税金,国家将首先予以抵扣。实施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和缩短无形资产摊销期限、扩大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等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

专家分析,增值税转型改革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将大大降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成本,有利于鼓励投资,促进企业发展。东北地区率先实现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将使这一地区在吸引投资方面首先受益。但是,转型的同时会造成地方财政收入减少,对此,财政部人士介绍说,中央财政将会考虑因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而造成的地方财政减收,适当增加一般转移支付的力度。

此外,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研究制订支持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政策措施,对资源开采衰竭期的矿山企业,以及对低丰度油田开发,在地方具备承受能力的条件下,适当降低资源税税额标准。国家发改委官员日前透露,发改委能源局将对全国13个煤炭基地安排资金,其中东北地区有两个将被注入4%的资本金。

发改委官员表示,东北老工业基地形成的历史欠税,是东北老工业基地长期形成的历史包袱,中央将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方面采取一些措施。有关方面正在研究的措施还包括:将对一些高负债企业的历史欠税适当减免,对一些企业因历史原因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欠税,按照规定经由国务院批准后豁免。(王长勇)

中新网 2003年12月18日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