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提出将发展林业作为振兴东北的重要举措

记者从国家林业局获悉,辽宁省近日确定把发展林业作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举措,在未来5年内,确保森林覆盖率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到2010年全省林业产值达到580亿元,年人均林业产值2623元,全省农民年均林业收入43.5亿元,年人均增收196元,实现老工业基地的可持续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在最近召开的辽宁省林业工作会议上,辽宁省人民政府提出重振老工业基地必须生态先行,不仅要快速提高工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要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统筹发展的要求大力加强生态建设。

为此,辽宁省规划,从2003年到2010年全省再植树37亿株,完成造林保护面积1200万亩,封山育林面积1500万亩,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森林覆盖率达到37%,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达到9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严格控制湿地开发。到2010年,全省要新建、扩建95个自然保护区,使全省自然保护区的总数达到150个,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2%,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到15个。到2020年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目标。

目前,作为我国重要的重大工业装备基地的辽宁省生态状况十分脆弱,林业建设明显滞后。辽宁省东部地区森林质量低下,西部地区土地荒漠化严重,中南部地区大型城市及周边森林覆盖率低,严重制约了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给老工业基地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生态问题。(姚润丰、曹清尧)

新华网 200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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