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项目启动 众多当地公司入选“国家队”

即将启动的首批振兴东北项目,将惠及众多上市公司。在此次中央批准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100个国债项目中,辽宁省占了52个,总投资442亿元。这些项目中,有12项涉及到11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占辽宁省上市公司数量和此次批准的国债项目数量均超过了20%;吉林、黑龙江两省的48个项目中,多家上市公司也分得一杯羹。

辽宁省经贸委有关人员介绍,辽宁省入选“国家队”的项目,均是围绕先进装备制造业和原材料基地两个主题,总投资44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39亿元,企业自筹203亿元。辽宁省第二批107个项目正在汇报审批中,二者资金总额近千亿元,以后陆续还会有第三批、第四批项目。据了解,首批项目的国债资金将执行统一的政策,即按照项目贷款额年息6%,贴息三年。按照这一政策执行,辽宁省首批52个项目可得到的贴息资金总额是79.56亿元,吉林、黑龙江两省得到的贴息资金也在50亿元之上。

辽宁省共有鞍山钢铁集团、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制药集团、辽宁华锦化工集团、葫芦岛锌厂、沈阳化工、曙光股份、ST东北电等11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12个项目被列入首批国债项目。最惹人注目的是鞍钢集团的第三冷轧薄板厂项目、新2号高炉项目和本钢集团的改造项目,二者合计总额达到了100亿元之巨,这些项目均在2006年之前完工,可为企业新增利税、利润数十亿元。东北制药集团对东北大药房现代物流中心改造项目是建造15000平方米的多功能批发配送中心,获得了4000万元的国债资金,可行性发展计划书正在积极筹划中。锌业股份获得的两个项目一个是铜冶炼改造项目、一个是锌合金改造项目。公司证券部一位人士用“一缕春风”来表达获得国债项目的心情。

专家分析认为,钢铁、石化和机器制造业是辽宁省工业经济的三大支柱,该省上市公司又大多是这些行业中的龙头企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批国债项目落户这些公司,将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有极大促进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企业的改组、改造、改制的成功,将是振兴辽宁、东北老工业基地重要的一环。(记者 马智)

证券时报  200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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