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主要国家保险资金入市法门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保险监管当局在投资监管的规则、尺度和手段上开始引入了一些新的方法,包括:

■“谨慎监管”投资原则逐渐取代简单的数量限制。

■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匹配越来越受重视。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日益成为支撑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保险公司在投资模式、投资理念以及投资渠道的选择上都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投资产品的多元化在为保险公司带来丰厚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风险。为确保保险业的安全性,维护市场的稳定,各国保险监管当局在一定程度上都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进行了一些限制和管理。当然,对于市场环境和经济发展背景不同的国家而言,在具体的监管措施上存在不小的差异。

【美国】

美国根据1945年联邦议会所通过的《麦卡伦·佛格森法》,对保险业的基本管辖权归属于各州政府。根据该法,美国各州都享有保险立法权,有权处理辖区内保险监管的一切事务,对辖区内的保险机构进行有效监管。正因为此,美国国内各州对保险公司投资的监管规定并不完全相同。

在1905到1970年间,美国各州对保险公司投资方面的监管并没有出现太大的变化。但在70年代末期以后,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保险公司在投资产品以及投资方式方面的创新层出不穷。为适应保险公司投资所发生的这种变化,美国各州开始对原有监管条例进行了调整,一方面顺应市场发展的潮流,认可保险公司进入新的投资领域,另一方面则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对其资产分配的比率做出了一定的限制。

在新泽西州,1983年大幅度放宽对保险公司投资领域的限制,其主要内容如下:放宽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对应资产的投资规定;认同保险公司参与对冲交易;放宽了原有的对股权投资比率的限制,原则上将投资比率控制在法定资产的40%以内。此外,监管当局还对保险资金的资产投资比率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根据有关规定,保险资金在上市公司股票、非上市公司股票、外国公司股票、外国债券、房地产以及抵押贷款领域的投资均面临着最高投资比率限制,分别为总资产的15%、5%、5%、5%、10%和69%。

【日本】

日本保险业监管的主管部门是财务省(大藏省)。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日本保险业的迅速成长和日本金融自由化的不断发展,日本保险监管当局对保险投资的规定先后经历了多次的调整,不断扩大了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1980年,日本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外国有价证券,同时规定投资海外有价证券的数额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总资产的10%,1986年进一步将上述限制放宽到30%,此外,还允许保险公司持有一定比率的国外金融期货。至于其他领域的投资,日本保险监管当局也规定了相应的最高投资限额,其中,上市股市股票最高投资比率为30%,非上市公司股票为30%,房地产为20%,抵押贷款为50%,非抵押或担保贷款为30%。

【英国】

英国是世界保险大国,被公认为使全球最发达的国际保险和再保险中心之一。2002年,英国的保费收入为2367亿美元,占当年世界总保费收入的9.01%,排在美国与日本之后,名列世界第三。根据英国的《保险公司法》,英国保险业监管的职责归属于贸工部下属的保险局。

英国保险市场是全球最为自由和成熟的市场,与之相对应,英国监管当局对保险投资的管理也最为宽松。英国监管当局对保险公司投资领域及投资比率没有任何直接的规定,保险公司在达到保险基金的要求后,可以按自己的需要来自行决定资产投资结构和投资比率。当然,不对保险公司资产运用进行限制并不意味着英国保险监管当局对保险公司的行为完全放任自流。为有效地控制保险投资的风险,英国监管当局对保险公司所使用的资产负债管理方法进行了规定。同时还根据《金融服务法》来监控保险资金托管人的投资行为,并在必要时采取有针对性的行动。

国外保资监管的发展趋势

监管的目的在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因此,当市场情况出现了变动时,保险监管也需要随之而动,进行必要的调整。在竞争不断加剧和金融自由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单纯依靠对保险投资产品范围和投资比率的限制越来越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鉴于此,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保险监管当局在投资监管的规则、尺度和手段上开始引入了一些新的方法,逐渐形成了投资监管发展的一种新趋势,即从原先的静态监管转向动态监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谨慎监管”投资原则逐渐取代简单的数量限制。正如我们在前面所介绍的,长期以来,许多国家在保险资金投资监管方面都采用比较具体的数量限制,比如,规定保险资金投资的范围,对某些种类的投资、资产规定出一个最高、最低的投资比率限制等。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这样的数量限制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与严格的数量控制相比,“谨慎监管”原则更加强调保险投资的分散化,要求保险公司及其投资托管人谨慎地选择一个最能分散风险的投资组合,而不具体规定各种投资工具的比例,更注重对保险头的动态风险进行控制。

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匹配越来越受重视。对保险公司而言,维持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匹配,是保证偿付顺利实现,避免流动性危机的基本保证。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要求保险公司在进行资金投资时,需要对各类资金来源的性质加以充分的考虑,以资产负债的合理匹配及风险控制为原则,来确定可投资的工具范围以及相应的投资比例。

对衍生性金融产品的投资监管开始出现。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许多国家的保险监管当局已经允许保险公司在投资和风险控制方面使用衍生性金融产品,由于衍生性金融产品存在较高的风险,各国监管当局正尝试制定一系列的标准,对于衍生性金融产品的投资规模、投资额度以及资金来源进行有效的控制,以避免保险公司在进行衍生产品投资时遭遇过大的风险。

链接

熊市考验欧美保险投资监管

在大部分西方发达国家,保险公司既是保险公司,又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掌握着庞大的金融资产。他们的投资无所不包,如购买股票,购买国债、金融债、企业债,设立投资基金,投资地产、期货、外汇等。而且,保险公司的投资活动遍布全球,目前保险公司管理着全球40%的投资资产,而海外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为90%以上。历史经验表明,各国对于保险投资的限制和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该国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由于欧洲保险公司投资于股票市场的比例较高,自2000年开始连续三年的残酷熊市令大部分欧、日保险公司遭受了沉重打击。2002年,瑞士金融服务集团、瑞士再保险公司、英国保诚保险等欧洲大型保险公司先后公布了巨额亏损。同年,整个欧洲保险业的股价平均跌幅超过51%,远高于欧洲股市23%的平均跌幅。

欧洲大部分国家对于保险公司投资于股市的资金比例不设限制,即便有所限制,也不足以规避风险,比如德国对于保险资金投资股市设定的比例上限是35%。90年代,股票市场长期向好,欧洲保险公司普遍将30%-40%的资金投资于股市,一些英国保险公司投资股市的比例甚至高达80%。仅2002年一年,欧洲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就缩水了1500亿美元。

在熊市中,寿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又较财产险和意外险公司更差。由于寿险的保险期限相对较长,情况就更为复杂。在90年代的长期牛市中,许多寿险公司获得丰厚的投资收益,制订的保费条款过于慷慨,一旦投资环境转坏,这部分保单就成为寿险公司的巨大负担。而非寿险公司能够每年更新保险合同,不太容易被亏损的保单所累。

由于美国的监管机构在控制风险方面有严格的规定,美国保险公司得以安然度过延续三年的熊市。美国保险监管采取动态监管,随时因应市场的变化改变监管法规,有效地保证了保险公司平衡风险的能力。80年代后期,美国有80家保险公司由于投资失误而走上了破产之路,美国保险业协会立即吸取教训,收紧了保险资金投资的规定。目前,美国保险公司用于投资股票的资金仅为其资产的5%。(亦辙)

全景网络 200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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