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台港航权谈判模式”?

所谓“台港(航权谈判)模式”,是指2002年台湾与香港谈判两地航运业日后飞行航线与航空公司班机规划的模式。这次谈判虽是以民间业者为台面上的谈判主体,但台方实际主谈的都是台当局官员。

历经7次谈判后,台、港在2002年6月29日签订协议。当时,与香港方面授权的民航业代表签署协议的,虽是台湾当局授权的台北市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乐大信,台“陆委会企划处长”詹志宏、“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长”张国政都以公会顾问身份在场见证。谈判过程也由詹、张全权主导进行,受“委托”的乐大信必须听从他们的指示。(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中新网  2005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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