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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京津冀地区一体化发展研究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10 月10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多年来,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快速发展形成对比的是,京津冀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缓慢。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有改革开放过程资本与市场不同步扩张的因素外,还有京津冀地区存在的资源与要素不能有效流动、区域分割甚至区域封锁等因素。在目前跨国投资重点逐步北上、市场需求重点和外贸出口重心逐步转向资本和技术含量较高的产业之际,京津冀地区面临着一系列发展机遇。十一五期间,京津冀地区应从资源共享、要素流动、产业集聚、错位发展、生态和谐、规则约束六个机制的建立上入手,构建好分工合理、布局得当、结构优化、优势突出的区域发展格局,实现城乡一体化、经济一体化、交通一体化和环保一体化,推进该地区的经济规模化、产业高度化、经营国际化、布局合理化进程。

促进资源共享的政策

在京津冀地区的产业发展上,要在基础设施、水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大气资源、海洋资源、旅游资源等方面建立起合作开发、利益均粘、一荣俱荣、资源共享的机制,加强京津冀地区共用性基础设施建设。要从全局发展的高度充分吸纳社会资本,共同建设京津冀地区发达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重视交通运输设施、引水工程、能源供给、电信网络、能源设施、旅游设施等的开发和利用,发挥基础设施对整个京津冀地区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加强对煤炭、核能、风能、潮汐能等能源的利用研究,在较大范围内实现能源结构的优化和能源供给的共享。

(一)建立跨区域、立体式、综合性的公共交通运输网络体系。从整个京津冀地区资源交通运输资源合理利用的角度处理城市之间交通运输冷热不均的问题,将过于拥挤城市的民航、港口、铁路、公路运输与相对冷清城市的同等运输方式加以一体化的统筹考虑,以充分利用各地交通运输的线路与站点资源。要建立东北与关内铁路客货运输的分流线路,尽可能绕过京津两市,减少过境运输对京津两个城市带来的运输压力。要尽可能增加公共运输的能力,提高私人交通的成本,实现公共交通对私人交通的替代,减少城市内和城市间的交通流量。

(二)建立京津冀地区发达的信息网络支持体系。

(三)积极实施“西电东送”、“西煤东运”、“西气东输”等能源发展战略,加快能源建设项目的合作开发,鼓励省市间煤炭、天然气、电力、石油等能源的产销合作,鼓励京津冀地区的企业到三西地区的能源基地独资或者与当地企业合资兴办煤矿、电站等项目,并将产能输送京津等需求目的地,以缓解京津等主要城市的电力、煤炭供需矛盾。

(四)加强对旅游资源的共同开发利用。通过共同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共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共同开放旅游市场,共同开展旅游联合促销活动,形成合理的旅游集中与疏导机制,共同打造旅游著名品牌,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竞争规范、合作密切、互惠多赢的格局,加强京津冀旅游业的纵深合作。

(五)要注重自然资源利用的一体化规划。要统一规划和管理区域的土地资源、能源资源、水资源、岸线资源,将资源消耗量大的产业向其赋存程度较高的区域转移,北京、天津的土地资源短缺程度相对较重,可以将占用土地规模较大的产业向河北一些区域集中;要通过征收资源占用税等形式,减少高档、低层住宅的占地比重和提高其使用成本,鼓励房地产业向能够更多容纳人口和减少土地占用的集约化方向发展。

(六)方便异地消费和异地购买。方便广大地区居民对基础设施和基础服务的享用,应考虑开办异地结算、异地购票、异地托运、异地交费甚至开办异地一卡通业务。

促进要素流动的政策

(一)建立开放、统一、公开、透明的资本市场与要素市场。

(二)及时清理已经过期、不合时宜的部门封锁和区域封锁政策。

(三)积极实施反垄断、反区域封锁的政策。

(四)建立能够竞争有序、结构合理的企业组织体系。

(五)规范市场的进入和退出行为。

(六)放开劳动力的流动限制,鼓励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的自由流动。

促进产业集聚的政策

在京津冀广大地区协调产业升级与传统产业转移,产业集中与疏散之间的关系,集中资源和要素,有效地发展重点区域与城市,在促进产业集聚过程中实现区域生产力的优化布局。

(一)积极促进京津冀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大力发展次一级增长中心。在继续积极推动传统意义上的北京、天津、唐山老三角城市发展和结构转型的同时,大力促进新三角城市——廊坊、曹妃甸和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北京市应该大力支持廊坊市的发展,将其作为北京释放发展能力的重要基地;天津市应该全力支持滨海新区的发展,将滨海新区建设成国内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重化工基地;河北省及唐山市应该大力支持曹妃甸的发展,将其建设成重要的港口城市与新的重化工基地。通过新三角地区的建设,使京津冀地区的发展重心整体向沿海移动。

(三)建设京津先进制造业增长带。京津冀地区的发展,应该体现Z字型的产业布局格局。一边是建设好以秦皇岛、曹妃甸、滨海新区为轴线的沿海一翼,一边是建设好北京——保定——石家庄为轴线的京广线为一翼,连接二者的是京津沿线地区。要集中建设由北京——廊坊——天津——滨海新区的连线地带,成为京津冀地区的主导增长轴,将这一连接众多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区域建设成京津冀地区经济快速增长、结构不断优化的先进制造业带,构造贯穿京津两市富有活力的大都市连绵带。

(四)适度调整行政区划。在“强政府,弱市场”格局在短期难以改变,非国有经济的繁荣尚需时间,政府不免还依照行政边界进行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的情况下,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是一种简洁、快速、有效地重新进行产业布局的方式。为缓解京津冀地区核心城市疏密不均的格局,促进生产要素相对的合理分布和促进城市之间的协调发展,可以考虑进行行政区划的调整。建议将廊坊划入北京市的范围,为北京科技教育能力的释放寻求落脚之地。要知道,美国的硅谷和128公路都不是在闹市区产生的。将廊坊划入北京,不仅可以在现行体制下为廊坊的发展提供稳定的推动力,也会为北京的发展提供可以作为的更大空间,还可以为全国各地的行政区划改革积累经验。要吸收华北和其他地区的电子、化工、机械等类科研院所、工科院校进入,将廊坊建设成全国重要的科技教育基地与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五)重视在各类园区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六)积极推动京津冀地区县域经济的发展。

促进错位发展的政策

在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发展中,一体化不是泯灭各个城市的发展个性与独特优势,而是强调各个城市形成各具优势和特色的产业。要鼓励京津冀地区的差异化发展,把鼓励政策、限制政策和诱导政策结合起来,促进各个地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行错位发展的政策,建立起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又能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形成城市之间的合理分工,促进城市之间的平等合作和优势互补。

(一)要明确京津冀地区产业发展的总体方向,界定主要城市和区域的产业定位。充分利用京津冀资源丰富多样、经济基础良好、科技实力较强、文化底蕴深厚、陆海空交通发达的优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功能和作用,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将京津冀地区建设成以重化工业中下游产品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发达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推动京津冀地区经济的一体化发展和各类产业的协调发展。

北京已将其发展方向确定为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称、宜居城市,应该主要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汽车制造为主的先进制造业、现代金融业、信息服务、科技教育、文化博览、旅游等产业,成为吸引跨国公司总部和民营企业总部的中心。针对2008年奥运会举办,北京应积极发展奥运经济,突出发展高水平的建筑业,提升第三产业;发展科技含量很高的第三代移动通信等产业,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天津主要发展以电子信息、汽车、化工等为主的先进技术制造业、以港口为主的交通运输业,并充分利用天津沿海区域盐、油、气资源丰富的特点,积极发展以石油化工为主的多种化工工业,大力开拓离岸金融业务;

河北省应利用冀东丰富的资源与良好的港口条件,积极发展钢铁、化工、建材等资本密集型重化学工业,并大力发展食品、纺织、服装等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同时主动接受来自京津地区的产业转移。

(二)推动京津冀地区的产业结构优化与产业升级。充分利用京津两市科技人才众多,科技创新能力较强、金融支持基础雄厚的特点,积极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面向产业链条下游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整个京津冀应该积极利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要注重运用现代先进技术与实用技术,改造京津冀地区能源、钢铁、建材、有色冶金、化工、电力等传统产业,减少能源和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将京津一些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传统产业转移到河北发展。从环境保护、资源有效利用和经济效益提高等综合因素出发,应考虑将京津两市能耗高、物耗多、水耗大的产业如钢铁、化工、纺织等类工业转移到原材料丰富和自净能力强的河北地区,并按照环境准入标准对产生环境污染的老旧工序与环节进行更新改造。

(四)提高河北企业的配套服务能力。在京津冀三地的经济关系中,京津两地的电子、汽车等类大型制造业企业影响力较大,产业链条长,零配件需要多,但是近年来这些企业将零配件的选购仍然主要放在南方省份,究其原因,是南方企业的交货快、价格低、市场反应快,零部件质量高。河北企业要想在这一领域有所作为,就必须提高主动服务意识,降低服务价格,提高产品质量,遵守合同约定。只有提高配套服务能力,才能在配套服务的市场上争得一席之地。

(五)在河北建立面向京津市场的资源农副产品供应基地。要面向京津地区生产粮食、蔬菜、水果、肉类,为京津居民提供不可缺少的生活必需品,为京津食品加工工业、餐饮业等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原料来源。要重视河北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的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城郊农业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促进规则约束的政策

要通过制定京津冀地区共同遵守的区域公约,建立跨区域的组织机构,协调各地区的政策行为,督促各个地区采取共同的政策行动,以促进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

(一)规范政府的经济行为。

(二)推动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尤其要注意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地理位置相对较近的日韩两国的企业到京津冀地区发展。

(三)深化京津冀地区的体制改革。

(四)出台支持京津冀地区产业发展的共同政策。

(五)设立产业发展协调委员会。由京津冀三地发改委组成成员单位,各个城市的政府提出本城市和跨地区的产业发展方向,在各个城市之间组织人员进行各个城市之间产业发展关系协调的讨论与沟通。

(六)建立京津冀地区产业发展的服务支持体系。包括组建由成员单位参股的京津冀商业银行或者京津冀建设银行、京津冀地区市场监管委员会、京津冀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为跨地区的产业发展提供金融、科技、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七)建立起京津冀地区针对重大产业发展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要提出为争夺目标市场或者目标资源,成员单位可以采取的共同行动计划;并针对可能发生重大经济、自然、社会突发问题,在区域之间建立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建立具有高度协作性特点的快速反应机制。

(八)建立京津冀地区的产业发展基金。

(九)出台面向京津冀一体化的共同性法规。

(作者周民良: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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