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没有明确时间表

    实现人民币可兑换,是党中央、国务院在1993年提出的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1996年,我国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那么我国什么时候开放资本项目、从而实现人民币完全可兑换?就这个国内外普遍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正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

    郭树清委员说,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扩大资本项目开放,对资本项目管制的政策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发展和需要进行调整。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资本项目交易的划分标准,到目前为止,我国有将近一半的资本项目交易已基本不受限制或有较少限制,有三成多交易项目受较多限制,严格管制的交易项目不到两成。因此说,现在人民币已经在资本项下实现了部分可兑换。就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而言,其开放程度甚至高于一些发达国家。

    国际经验表明,资本项目的完全开放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稳定的宏观经济、健全的微观机制、有效的金融监管、有利的国际环境等等。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过早开放资本项目交易,容易酿成货币乃至金融危机。对照这些条件,有的方面我国已经具备,有些方面还不具备。因此,必须十分审慎地对待资本账户开放,一定要使之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开放程度相适应。一方面,要在改革中不断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进行探索,用发展的办法来防范和化解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风险;另一方面,要从国情出发,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全局相协调,避免资本项目开放急进、冒进。这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因势利导的过程,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在谈到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问题时,郭树清委员说,资本市场开放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必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没有对资本市场开放的时间作出承诺。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应该从我国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市场经济体制发育、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本市场现状等因素,借鉴国际上风险较为可控的有限度的资本市场开放的做法,稳步推进。去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经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即QFII),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一个较大突破。今后,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将在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的同时,继续研究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引入其他渐进式的资本市场开放工具。

    郭树清委员说,近期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需要研究的问题和将出台的措施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继续改革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积极支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取消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汇回利润保证金要求;简化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手续;允许境外投资利润留存当地用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放松对境外投资的购汇限制;扩大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进一步改革外债和对外担保管理体制。简化或取消境内机构对外借债、发债和担保的事前审批,完善以登记为核心的外债和对外担保管理体系;统一中外资银行的外债管理方式。

    ——落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即QFII)。做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资本市场投资的外汇管理组织和实施工作,并密切关注该项制度实施对我国外汇收支和资本市场的影响。

    ——研究放宽对外证券投资的限制。在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即QDII)如何投资境外资本市场,探索允许少数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的资产用于境外运作。

    ——研究适当放宽个人合法资产对外转移的限制。在加强对境内资产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研究允许公民在移居境外以后分期、分批购汇汇出境内资产的办法。(张建平 潘海平)

    新华网 200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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