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经验

    当代中国立法走过的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的否定道路,所蕴涵的经验是多而深刻的。中国现时立法正是由此出发而继续进取的,中国未来立法也将以此作为历史渊源并从中汲取资源而继续展开。检视过去,总结经验,可以发现,造成挫折和弊端的根源,取得成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因素,有社会文化氛围因素。而就给予立法以更直接、更经常、更重大的影响和支配作用的因素看,则有理论或观念因素,经济发展程度因素,治国方略因素,政治体制因素,决策因素,立法自身因素。

    研究这些因素可以看到,中国立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状况,与下列问题直接相关,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便是抓住了关键或症结,便是找到了根源,记取了经验,明确了改革方向和把握了未来。我们可以把这些问题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的问题主要是:(1)究竟应当实行法治还是人治?立法在法治和法制建设中处于何种地位?(2)究竟应当如何理解和处理立法与国情的关系?(3)究竟应当如何认识和处理执政党与立法的关系?(4)究竟应当把立法决策建立在什么样的基础之上?

    第二层次的问题主要是:(5)究竟应当以什么样的思想原则指导立法?怎样看待立法理论和革新立法观念?(6)究竟应当怎样规划立法大局和构建科学的部门法体系?(7)究竟应当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和法的渊源体系?(8)究竟应当建设什么样的立法机关和立法工作机构?(9)究竟应当形成一个什么样的立法运作或运行体制?(10)究竟应当怎样认识和处理立法与行政的关系?(11)究竟应当怎样认识和处理立法与司法的关系?(12)究竟应当怎样认识和处理立法上的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的关系?(13)究竟应当怎样看待并提高立法技术?采行什么样的立法方略?(14)究竟应当怎样看待并健全评价、监督和完善立法的机制?(15)究竟应当如何处理立法上的古今中外关系,怎样实行国际立法文化的交流?(16)究竟应当怎样看待、制定和完善立法法?

    中国网200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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