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政府大事记(1980-1984)

    (1980年)

    1980.1.18 《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以上两条例于1954年12月31日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重新公布。

    1980.2.12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县级直接选举工作问题的决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草案的决议》、《关于建立国务院机械工业委员会的决议》、关于国务院提请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的名单的决定。

    1980.4.10 《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1951年6月1日政务院第87次政务会议通过)重新公布。

    1980.4.8-16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宪法第四十五条的议案》(取消条文中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关于召开五届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接受吴德辞去本届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的决定》、决定任命赵紫阳、万里为国务院副总理、免去纪登奎、陈锡联的国务院副总理职务。

    1980.5.6 新华社报道,中央书记处最近就北京市的工作方针,提出了四条建议:(一)在社会治安、社会秩序方面,北京要成为全国的模范,在全世界也应当是最好的;(二)改造北京市的环境,搞好绿化、卫生,利用有山有水有文物古迹的条件把它建设成为优美、清洁、具有第一流水平的现代化城市;(三)要使我们的首都成为全国文化科学技术最发达、教育程度最高的城市;(四)经济要不断繁荣,人民生活要安定方便。

    1980.5.24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最近发布《农业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

    1980.7.3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最近批转了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

    1980.7.18 新华社报道,卫生部最近发出关于评定卫生技术管理干部技术职称试行规定的通知。这项通知是已经颁发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试行)》的补充。

    1980.8.2-7 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了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是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发展生产,广开就业门路,实行在政府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

    1980.8.8 国务院发布《革命烈士褒扬条例》(1980年4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

    1980.8.21-26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设置经济特区,批准《广东经济特区条例》,并予以公布。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会议决定设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余秋里副总理兼任该委员会主任。

    1980.8.28 新华社报道,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财政部最近联合发出通知,决定提高革命烈士抚恤金标准。

    1980.8.30-9.10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讨论了制定发展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和继续推进经济改革等问题。会议检查了因1977、1978年经济建设上的高指标所造成的一百几十亿元财政赤字的问题。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的决议、关于修改宪法和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决议;通过了四个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建议,决定接受华国锋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由赵紫阳接任;关于接受邓小平、李先念、陈云、徐向前、王震、王任重辞去国务院副总理职务的请求,增补杨静仁、张爱萍、黄华为副总理;接受聂荣臻、刘伯承、张鼎丞、蔡畅、周建人辞去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的请求。会议还接受陈永贵要求解除他国务院副总理职务的请求。会议补选了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委员。

    1980.9.26-29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检察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主犯林彪、康生、谢富治、叶群、林立果、周宇驰已经死亡,不再起诉。会议任命黄火青检察长兼任特别检察厅厅长,江华院长兼任特别法庭庭长。会议决定特别法庭公开进行审判。会议还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批准了关于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1980.11.7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在对外活动中不赠礼、不受礼的决定》。该决定18日公布。

    (1981年)

    1981.1.14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最近批准颁发关于统计、会计、编辑、新闻记者、翻译和经济专业人员业务职称的规定。

    1981.3.6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关于设置国务院顾问的决议,关于设立国务院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的决议,关于撤销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议,关于撤销陈永祥、曹轶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公告。

    1981.4.20 新华社报道,国家农委和民政部最近联合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农村老弱孤寡残疾社员供给政策落实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安排好这部分社员的生活。

    1981.4.21 《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1981.5.8 宋庆龄副委员长获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授予的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1981.5.14 《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论现阶段中国的社会性质》。

    1981.5.15 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获哥伦比亚国会授予的金质特级十字勋章。

    1981.5.16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议,授予宋庆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荣誉称号。

    1981.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宋庆龄因患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在北京逝世,终年90岁。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发表公告,宣布为宋庆龄同志举行国葬。6月3日,追悼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邓小平致悼词。

    1981.6.5-10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死刑案件核准问题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1981.9.3-10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全国县级直接选举工作总结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将第八机械工业部和第七机械工业部合并的决议》。

    1981.11.20-26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关于加入《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的决定,关于授权广东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所属经济特区的各项单行经济法规的决议。

    1981.11.2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摘要)公布。

    1981.11.30-12.13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赵紫阳总理作题为《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今后经济建设的方针》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后经济建设的十条方针。会议通过关于推迟审议宪法修改草案的决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等决议。会议补选朱学范为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81.12.16 中共中央委员、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鼎丞逝世,终年83岁。

    1981.12.26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宣传贯彻婚姻法。

    (1982年)

    1982.1.16 新华社报道,最近,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委和国家人事局联合颁发了关于《体育教练员技术职称暂行规定》。

    1982.1.19 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主席胡耀邦就婚姻家庭问题在一份材料上写的批语指出:家庭仍是我国社会的细胞,我们对婚姻家庭问题处理得好坏,直接影响我国社会的发展。对婚姻家庭问题,不但要用正确的法律去约束,还要靠正确的社会舆论去引导。社会舆论,即社会的道德风尚力量,比起法律来,大得不可估量。建议妇联联合共青团、工会、文化团体、教育界把这件事抓起来,抓它十来年,出现一个整个国家、整个民族家家和睦,人人相爱的新局面。

    1982.2.22-3.8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赵紫阳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报告》。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原则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通过《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刑法有关条款作了补充和修改。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通过关于宽大释放全部在押的原国民党县团以下党政军特人员的决定。批准《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份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的决定。

    1982.4.22-5.4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真向大会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决议。赵紫阳总理就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决定国务院部委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三项议案向大会作了说明,并宣布国务院各部、委机构组建工作已经完成,国务院原有部、委由52个减为41个。会议通过了《关于决定任免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的决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部委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1982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批准1982年国家预算的决议》、《关于设置最高人民法院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顾问的决议》。原则批准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国务院于5月14日公布施行)。

    1982.6.30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获哥伦比亚众议院授予的特级大十字民主勋章。

    1982.7.22-29 国家劳动人事部在秦皇岛市召开了全国社会科学各种业务技术职称评定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指出,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已颁发了编辑、外语翻译、新闻记者、经济、统计、会计、图书档案资料、研究人员、体育、播音10个职称条例,还有一些条例正在制定中。全国已有9千多个单位进行了试点,初步评定或正式授予近12万名社会科学各类业务技术干部职称。

    1982.8.19-23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关于召开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关于中国加入《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的决定以及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会议还通过了国务院直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决定将国务院直属机构原有的41个单位,保留15个,其余26个并入有关部委。会议还作出了关于将新华通讯社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的决议和关于设立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决议。同时,任命穆青为新华通讯社社长,陈彬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任命卢嘉锡为中国科学院院长,马洪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

    1982.10.12 新华社报道,到1981年底,全国已建立了7686所劳动服务公司。由劳动服务公司组织就业的待业青年达321万人。

    1982.11.12-19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1月19日公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1月20日公布)。会议还作出了《关于批准长江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和《关于延长本届人民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决议》,原则通过了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提请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会议任命吴学谦为外交部部长,张爱萍为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部长。

    1982.1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一致通过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和关于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提请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1982.11.26-12.10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彭真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赵紫阳总理作《关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的决议》和关于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的决议。大会通过决议批准了赵紫阳总理的报告,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关于批准198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家预算报告的决议》。大会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等。

    (1983年)

    1983.1.7 新华社报道,人民公社政社分开建立乡政权的试点工作已经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目前,全国有5个省、市、自区的69个县、市辖区的部分公社进行了试点工作,有的已在全县完成了试点工作,普遍建立了乡政权。

    1983.2.28-3.5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常委会给叶剑英委员长的复信,同意他在来信中提出的不再提名选举他为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和不再将他列为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候选人的请求,并表示敬意。会议还通过了六届全国人大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台湾省出席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协商选举方案、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关于对外经济贸易部行使原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权的决定、关于加入《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的决定、关于批准《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决定。

    1983.3.3 《人民日报》报道,劳动人事部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已经试行劳动合同制的13个省、市、自治区,搞好各项改革的配套;未试点的地区,在今年内抓好试点,把用工制度的改革,坚决而有秩序地进行下去。

    1983.4.18 新华社报道,中国一些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开始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的目的是加强同外国驻京记者或临时来访记者的联系,向他们提供中国的情况,阐明中国的立场和方针、政策,并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

    1983.5.5-9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第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1983年6月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地区和市合并后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前换届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入《南极条约》的决定及任命事项。

    1983.5.30 新华社报道,劳动人事部最近颁发了《工人技术考核暂行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试行。

    1983.6.6-21 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彭真致开幕词,赵紫阳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姚依林作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王丙乾作关于198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会议批准了以上3个报告。会议还批准了杨尚昆作的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江华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黄火青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李先念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乌兰夫为副主席;彭真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

    1983.8.25-9.2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关于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通过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间的决定等。会议还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

    1983.8.26 民政部颁布《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1983.10.9 新华社报道,中央组织部和国家劳动人事局最近发出《关于严格控制机构膨胀的通知》,对控制机构膨胀作了5条规定。强调要合理设置机构,严格控制机构膨胀,不得随意增加领导班子人数。 )

    1983.10.19 新华社报道,中国经济管理干部国家考试指导委员会最近成立,国务委员、国家经委主任张劲夫任主任委员。

    1983.11.13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最近发出关于调整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决定将原“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改为“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新的领导小组由18人组成,万里副总理任组长。

    1983.11.22 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搞好农村政社分开的改革,争取在1984年底以前大体上完成建立乡政府的工作,改变党不管党、政不管政和政企不分的状况。

    1983.11.25-12.8 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讨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争取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问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通过了关于外交工作报告和谴责美国国会制造“两个中国”严重事件的决议、关于中国加入“各国议会联盟”的问题的决议、关于中国加入1967年《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它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的决定。

    (1984年)

    1984.1.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宋庆龄雕像揭幕典礼在上海举行。乌兰夫副主席出席了揭幕典礼并发表了讲话。

    1984.2.28 新华社报道,中国开始实行市领导县的行政体制改革。目前全国286个市中,有121个市领导着541个县,约占全国2000多个县的1/4以上。

    1984.2.29-3.12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各国议会联盟代表团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1984.3.6 新华社报道,民政部等5个单位最近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今后对城镇退伍安置工作要体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和区别对持的原则。在部队立过功、获得大军区以上单位各种荣誉称号和超期服役的城镇退伍义务兵,要尽量照顾本人志愿,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接收单位应发挥他们的特长和骨干作用。

    1984.4.16 国务院发出《关于国营企业发放奖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逐步做到奖金不“封顶”,同时实行奖金征税办法。

    1984.4.25 新华社报道,经济干部国家考试指导委员会新近决定,工业企业的工作人员可以参加经理、厂长统考,以利于干部制度改革。这项工作先在南昌、福州、重庆三市工业企业中试点。

    1984.5.3 新华社报道,中国在1979至1983年的5年当中,新安置了3916万人就业,平均每年安置780多万人,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少有的。目前,新职工大约占全国职工总数的l/3。

    1984.5.5-11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决议。

    1984.5.13 新华社报道,中国第二次县、乡直接选举工作已逐步展开。目前,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781个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中,已有2059个开展了选举工作,占总数的74%,其中已完成选举工作的有1396个。

    1984.5.15-31 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赵紫阳总理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关于1983年国家决算和1984年国家预算的决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通过了关于海南行政区设置的决定。

    1984.6.1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获美国圆桌基金会主办的第二届国际儿童和平奖。

    1984.6.7 新华社报道,民政部、财政部最近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提高残废军人的抚恤标准。新的抚恤标准比原标准提高了7.9%至80%。

    1984.7.7 新华社报道,从1979年以来的5年间,中国共安置城镇待业人员3916万人,并出现了30个无待业问题的城市。

    1984.8.5 近万人参加的第一批全国企业经理厂(矿)长统一考试圆满结束。

    1984.8.17 新华社报道,中国国营企业和区、县以上集体企业试行劳动合同制取得明显进展,现有合同制工人达657000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就有571000人。中国普遍试行这一制度是从1983年2月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以后开始的。

    1984.9.11-20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还通过了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领事条约》的决定、关于中国加入《禁止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及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的决定。

    1984.9.13 新华社报道,中国已有600万人评定了各种技术职称。这样大规模地评定各类专业人员的技术职称,是建国35年来的第一次。

    1984.10.1 首都举行盛大阅兵仪式和群众游行,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5周年。

    1984.10.1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在海口市正式成立。海南行政区是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成立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的议案后决定设立的。

    1984.10.26-30 民政部在山西长治市召开会议,推广山西省潞城县东邑乡创建扶贫、扶优经济实体的经验。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在会上说,东邑乡“双扶”经济实体是基层民政改革的一个有益尝试。

    1984.10.30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核安全局成立。

    1984.11.1 新华社报道,全国给最后一批7.9万多名地、富、反、坏分子摘帽的工作已顺利结束。至此,建国以来对2000多万名四类分子进行教育改造的历史任务已胜利完成。

    1984.11.6-14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并同意中英两国政府草签的《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会议作出《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和关于中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决定;初步审议了草原法(草案)。

    1984.11.17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严格控制成立全国性组织的通知。

    1984.11.21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从1985年1月1日起,在北京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午休时间一律缩为一个小时,全年不变。

    1984.11.27 新华社报道,目前,全国合同制工人已达86万余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78万人,集体所有制单位8.6万人。中国试行劳动合同制工作是从1980年开始的,到1983年底,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都试行了劳动合同制。

    1984.11.29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发出通知,同意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报告》对1955年和1963年规定的设镇标准作了调整,实行镇管村体制。

    1984.12.28 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制止事业单位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的通知。

    中国网 200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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