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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协委员为新农村建设探路 指出三件大事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2 月23 日 | 文章来源:中新网

中新社广州二月二十二日电(记者 陈国华)在经济总量已经突破二万亿元人民币、珠三角和东西两翼差异巨大的广东,新农村建设应如何进行。正在召开的广东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为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路积极建言献策。

从委员的讨论中,可以看出,两种广东新农村“模式”受到关注。一种是“集中”:工业向城镇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农业用地向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集中;另一种是人烟稀少,生态完好,农村是农村、城市是城市。

持前一种观点者认为,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是让农民进入城镇,而不是让农民就地成为永久居民。其建议的建设模式是,盘活存量土地,整治“空心村”,扩大县城的用地,消灭自然村。

而“生态”观点者认为,目前广东大部分农村处在河流的中上游地区,因此“要慎谈工业化”。所谓的“农村像农村”并非代表农村应该将落后的小农经济永远维持下去,而是指产业资本进入后,农业变成先进的农业,而不是农村变工厂。

无论哪种模式,建设新农村都必须解决好当前农民最关心的事情:一是土地,二是教育,三是医疗。

对此,委员建议,政府增加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委员认为,城市所需的公共产品由政府包揽供给,所需资金主要由财政预算安排,但是农村所需要的公共产品许多方面却是由农村基层负责,成本还是摊在农民头上。今后应实现真正的“公共财政政策,不是城市公共财政政策”。

同时,建设新农村还需有制度的保障,只有未雨绸缪,完善制度,方能保证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进行。例如,农村实行义务教育,政府要投入十几亿元人民币,但是到底怎么确保这些钱可以用在农村孩子身上,就需要制度的保障和权利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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