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环境合作

作为环境大国,中国是国际环境合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始终以积极的态度参加全球环境活动,并在国际环境事务中发挥建设性作用。1994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以来,中国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坚持原则立场,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2002年9月3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基在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上发表讲话时宣布,中国已核准《京都议定书》。

1992年成立的全球环境基金,已经成为全球环境保护领域最大的投资者,在推动世界各国采取措施保护环境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作为全球环境基金的成员国,中国一直与全球环境基金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中国乃发展中国家中为数不多的全球环境基金捐资国之一,并在历次增资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全球环境基金还在帮助中国保护环境和履行国际公约方面提供了有效的资金和技术援助。在该基金的帮助下,中国完成、实施和筹备中的项目达数十个,获赠款数亿美元,成为全球环境基金最大的受援国。

世界银行也是中国环保事业的有力支持者之一。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世界银行与国家环保总局合作编制了《中国环境战略报告》、《碧水蓝天:展望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环境》等报告,为推动中国环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贡献。在过去的20年中,世界银行还贷款支持了中国24个环保项目,并帮助中国积极争取全球环境基金和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赠款用于环境项目,其中蒙特利尔议定书共批准向中国提供3.26亿美元赠款,用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

世界各国的民间环保组织,如世界自然基金会、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等,与中国的有关部门和民间组织开展了多领域的合作,取得积极成果。

中国在国际上首创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的模式。该委员会作为政府的高级咨询机构,由40多位世界著名人士和专家组成。成立十多年来,该委员会先后向中国政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建议,被国际社会誉为国际环境合作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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